第112章 量才施用(3 / 3)

蕭宸微微有些詫異地“哦”了一聲,也不知道他究竟是詫異的什麼。

但他卻問了出來:“課題是?”

“襲警增多的深度原因。”燕微雨簡單的說了一下,蕭宸聽了當然知道正式題目應該不是如此。

蕭宸微微歎氣,咱們現有許多道德信仰的確都已經出現了缺失,而這個缺失卻怪不得普羅大眾,隻是若是繼續缺失下去,其實真正吃虧的卻還是處於弱勢的民眾,這種不應該激化的矛盾激化下去,於國於民都沒有好處。

其實站法律的角度來看,蕭宸是絕不讚成民眾襲警這類事情的。警察被襲擊的根本原因於被執行人對警察的蔑視,這些人以自身權利的絕對訴求抵製警察所代表的國家公權力,他們主觀上不認為自己與國家權力對立。孔子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孔子所說的“大人”,就是強調國家政權的權威地位,權力的擁有者代表國家權威,即“大人”。現代意義的國家政權組織結構中,警察實際上就是這樣的“大人”。恩格斯說:“有時候,權威是以絕對服從一個人為前提的。”無論襲警行為是否“有理”,都是犯罪,因為行為人已經第一時間裏否定了“大人”所代表的國家的權威。

“那你的觀點是?”蕭宸問道。

“幹嘛?考我?”燕微雨瞥了蕭宸一眼:“原因多著呢。”

蕭宸嗬嗬一笑:“我考你幹嘛,不過是想請燕教授指點一下『迷』津而已,治安問題,我是很關心的,公安同誌的安全問題,我當然也是很關心的。”

燕微雨卻是反問道:“那你覺得有哪些原因?蕭市長?”

蕭宸搖頭笑起來:“要我看,主要還是警察職能太寬泛,處理的某些事情比較敏感,而其本身某些時候又無法做到足夠的自我規範,同時一些民眾缺乏足夠的法製教育,也不懂得襲警是什麼『性』質。”

燕微雨笑了笑,蕭宸講得太寬泛了,不過她也不意,蕭宸又不是專門研究這個事的,能夠臨時想到這幾點,已經不錯了。

“你的觀點並不全麵,但你指出的幾點我基本都同意。比如從各地發生的襲警案分析,襲警行為人的確是普遍沒有明確的‘襲警’意識,行為人隻承認自己違法,不認為是犯罪。事實上也確實如此,國家立法沒有製定‘襲警罪’的罪名以前,行為人襲擊警察的罪錯認定,與他襲擊一般公民的罪錯認定並無區別,應根據他襲擊警察的行為情節和被襲擊警察的傷情,確定他的罪錯程度,處以相應懲罰。但不管如何處罰,都要以造成的‘後果’為依據,如果他的行為沒有造成傷害,或者傷害輕微,他很可能不承擔任何責任,或者隻承擔醫『藥』費、誤工費以及少量的營養費等民事責任。去年京城發生一起襲警案,執法民警被害,對案情還不了解的情況下,網上的議論幾乎一邊倒地同情襲警凶犯,甚至稱他為‘英雄’,還要向他‘致敬’。而且對公安部為此發布a級通緝令表示不滿:‘憑什麼死一警察就發布一級通緝令?’那些人認為公安部為‘自己人’濫用職權。還說什麼‘死了一個小土匪,激怒了一群匪徒’。還有一些‘人道主義者’為襲警罪犯開脫:‘他盜割電纜是因為太窮了。’總之,錯警察。警察執法時遭遇的‘馬路效應’頗具華夏特『色』:公眾場合的警察和犯罪嫌疑人之間,非組織狀態的人們會保護違法者,卻對處置違法者的警察進行集體圍攻。長期以來,我國公安存一種很使人費解的現象:‘法人’的警察執法時代表國家權威,但是執法的警察的身份卻是自然人,與處置對象的身份完全相同。有抽象的‘警察的權威’,但是具體的‘警察’的權威卻不存。‘警察’權威的失蹤使‘警察權威’無形瓦解,威武莊嚴的警察隊伍,實質上隻有‘隊伍’,沒有‘警察’。這事實上已經不光是法律思想的缺失,而上升到了另外一個高度了。”

蕭宸微微皺眉,卻頗為訝異燕微雨竟然有如此的理論思維能力,忍不住看了看她,以前還隻覺得她心氣頗高,對自己要求甚嚴,卻不知道她的本事還當真不差,早知如此,當初燕定南讓她去做經偵副隊長反倒是大材小用了。

燕微雨見蕭宸朝自己看來,卻也不覺得反駁了蕭宸就有什麼好擔心的,蕭宸雅量高致她又不是沒有耳聞親見,豈會為這點事情跟自己生氣。

“原本我還怕你來這裏誤人子弟,現看來,反倒是量才施用了,嗬嗬。”蕭宸笑了起來,果然沒有半分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