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原朗柳市審計局局長羅鬆講,當時的那次審計報告,也發現了一些問題,當時好像感覺到沒有特別突出的問題,也作為一般正常的審計來履行,並沒有感覺到,這個單位有什麼特別的問題。
然而,就有關部門對國貿城調查期間,舉報人王明娟被周庭浦免去了副總經理的職務並停發了工資,為嚴重的是,就今天,1996年10月10日早晨,她自己的家門口被兩個不明身份的人用刀砍傷,『臀』部兩刀,頭一刀,手也受傷。
王明娟的遭遇受到了中紀委領導同誌的高度重視,同時,他們認為對國貿城的調查不深入,對舉報信中所反映的要害問題沒有查,便責成國貿城案由省紀委立案調查。1995年7月,省市紀委和紀檢院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國貿城進行了長達一年的調查,這期間又有很多群眾舉報周庭浦的問題。到97年7月,調查組終於對國貿城案做出了結論。結論報告長達78頁,有3萬多字,調查組對王明娟所反映的10幾個問題—一進行了調查,後認定:國貿城總經理周庭浦不存經濟犯罪問題,隻是工作中有一些失誤。
到底周庭浦一些問題上,存不存經濟犯罪,沒有調查清楚,沒有完全調查清楚的情況下,調查組就下了一個比較草率的結論,認為周庭浦沒有大的問題,而且還認為,周庭浦擔任國貿城總經理期間,經營抓得是不錯的。說他抓的效益是比較好的,實際上從一個側麵對周庭浦進行了肯定。應當說,國貿城的生意確實不錯,但周庭浦卻從不向人防辦上繳盈利,那賺來的錢到哪兒去了,這不正是一個應該追究的問題嗎?
1997年7月12日,當時任中紀委副支書的莫林軍同誌和中紀委常委劉文麗同誌專程來到朗柳聽取調查組的彙報。劉文麗同誌聽了彙報以後,十分不滿意,說雖然拿出了七十八頁的那麼一個很長的報告,但是有些問題沒有查清楚,有些問題沒有回答,這樣潦潦草草地結案,是不行的。當時省紀委就提出了對這個問題深入查處的意見,莫林軍副支書做了很重要的指示,指出:對這個案件必須重組織力量,必須加強領導,調整辦案力量,加大力度,把這個案子徹底查清楚。
1997年10月4日,根據中紀委領導的意見,瀟南省委決定成立國貿城案件領導小組,由省委副支書王誠昆親自領導。省紀委支書李林任領導小組組長、省紀委副支書雲毅、朗柳市市長章平昌任副組長,領導小組從省、市紀檢監察、紀檢、刑事等部門抽調100多名業務骨幹組成項目調查組。因原調查組調查過程中已經出現徇私舞弊問題,省紀委下定決心:原調查組裏的人一個也不留專案組裏。
當時蕭宸就聽了項目組的領導講,說王誠昆支書親自抓這個案,再加上李林同誌和雲毅同誌也親自負責處理這個案子,劉文麗同誌則從中紀委這個角度,給項目組作後盾,這個案子必須要查下去。國貿城案件領導小組把快突破此案的重擔交給了有豐富辦案經驗的公檢法戰線幹部——朗柳市紀檢院任紀檢長劉文軍同誌。當時章平昌市長交他案子的時候就說:“就這些材料,你認真看一下,給你一兩天時間,拿出一個方案,然後集中不超過一個月的時間,爭取把這個案個突破。”劉文軍事前請請示過蕭宸這件事情的處理,蕭宸對於這種事向來不手軟,自然指示一查到底。這時候劉文軍看了原項目組的調查材料,又看了群眾大量的舉報信,心裏早已有底,根據已經有的明顯犯罪線,確定了四個突破口。
的項目組經過幾天工作之後,就拿出了一個意見,覺得周庭浦本人和他周圍的幾個人,包括他的會計、出納,還有他的一個經營部的經理,都是他這個小圈子的人,這幾個人不僅周庭浦的犯罪上有共同參與的嫌疑,而且他們本身有的也有經濟犯罪。
1997年10月9日,項目組就發現了周庭浦等人挪用巨額公費等事實,紀檢機關決定對他們采取強製措施。但是,當20多名辦案人員到達國貿城時,卻發現總經理周庭浦和其它重要犯罪嫌疑人都不知去向,本來原定這個行動先由市裏通過召開會議的方式,定上午開會的時候。把周庭浦和有關人員召集一起,宣布這個決定過程中,由紀檢機關對周庭浦采取強製措施來避免他逃跑,但是由於市委運作過程中,延誤了時間、原定9點鍾開始的行動卻被延誤到下午4點,而周庭浦恰恰是行動前2個小時逃之夭夭,這顯然是有人向他通風報信,項目組目前對此問題仍調查。
蕭宸聽到這個消息,心裏閃過一個念頭:可以準備收網了。
這件案子本身並不是蕭宸刻意要去查的,之前的舉報從那麼早就開始,當時蕭宸也沒有管到市裏這些事的能力。他是前不久才開始布置這件事情,中紀委如何能把這件事情當成大事來抓,甚至七月份派下來一位副支書、一位常委來特別關心這個案件?很顯然,這兩位都是蕭老中紀委的時候提拔上來的年輕幹部——當時隻有四十來歲。
至於省委王誠昆掛帥親自監管這個案件,當然也是一種體現。這個案件,絕非區區一個國貿城的貪腐問題而已。
以蕭宸不出手則已,出手則務求全勝的風格,此番悄然回京布局一個多月,豈是為了拿下區區一個處幹?
瀟南的風雲,便要今朝開始翻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