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社會初期,人們就產生了自然崇拜、人造物崇拜、祖先崇拜,因為祖先崇拜同人類的生存以及自身再生產密切相關,有著某種魂靈不死、護佑子孫的功能,人們對祖先崇拜也就最虔誠、最悠久。這種由祖先崇拜而產生出的孝觀念及其重要表現形式,就是祭祀。在祭祀時,要通過文字或語言表達心願,或歌頌祖先功德;或報告事項,請求祖宗指示。我們看到,周代大宗法製被破壞之後,祭祖行孝的觀念卻頑強地傳承了下來,南宋大儒朱熹即主張“大宗法立不得,亦當立小宗法”,認為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都應該祭祀始祖,以表達對祖先的欽慕和孝敬。這樣,在觀念上便破除了大宗法製對民間祭祖的限製。因為這種觀念契合人民的精神訴求與情感意誌,民間祠堂也便如雨後春筍般開始出現了。尤其是在明代中葉以後,祠堂已經遍布鄉野,承載著中國人的內在信仰,成為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的載體。祠堂,由於是祭祖的神聖處所,就必然會有相應的規範和要求。一般而言,宗族要盡自身的財力,用上好的木料、石料,建造雄偉宏闊的建築群。而這種巍峨的建築形態,自然會體現出某種肅穆莊嚴的特征,從而體現出中國人的信仰的虔誠及恭敬。比如,北京的天壇、地壇、太廟、社稷壇等,無不規模宏闊,富麗堂皇,這些都曾是皇族的祭祖祀天之地。
許烺光先生在《宗族·種姓·俱樂部》一書中認為,如果說俱樂部代表美國,種姓代表印度,代表中國文化的一定是宗族。早期海外華人很少接受天主教,而是把中國的祠堂、會館等移植過去,以這種強烈的祖宗信仰對抗天主教的同化。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佛教傳入中國之後,也不得不在中國人這種強大的心靈訴求麵前妥協,通過將祖先崇拜與因果報應結合起來,佛教接受了祖先崇拜的精神,也因之而迅速在中國產生了廣泛的影響,比如佛教中農曆七月十五的盂蘭盆會,便成為中國民眾祭祀祖先的重大節日。
當然,中國人的“實用理性”使得祖先崇拜的動機並不純粹,而夾雜著各種功利性的訴求。中國人普遍認為,去世的祖先實際上並未離自己遠去,而在家庭活動中仍然占有“一席之地”,他們繼續“照看”著家庭成員的一舉一動,並且以看不見的方式保佑家庭的幸福和興旺。中國民眾對祖先的獻祭,也是在祈求他們保佑家族興旺、財源廣進、五穀豐登、兒孫滿堂。也就是說,人們認為祖先會一直關注他的子孫後代,並對子孫後代的幸福負有義不容辭的重大責任。事實上,後人所獲得的幸福和成功都可以被看作是祖先功業的延續,是祖先蔭庇的結果。在這種意義上,通過祖先崇拜,死去的先輩作為一種精神源泉或動力而始終激勵著在世上活著的後人。
正如論者所說,中國民眾在血濃於水的親情中,將孝悌等倫理道德規範與外化的對祖先的祭祀活動融為一體,使人們的人性意識、血緣感情、宗教心理有機地結合在一起,無須任何玄奧的信仰體係,便得到了理性的與神秘性的雙重滿足。但在當今中國,因為已經不再依托著宗族生活,而有著更多的職業選擇和活動範圍,年輕一代的宗族觀念明顯趨於淡薄,甚至出現了中斷的趨勢。然而,盡管在現代化過程中家庭或家族的經濟與政治功能發生了極大的改變或削弱,其宗教性功能卻依然有著實際的影響力,否則,中國人就無處安放自己的靈魂,無處寄托自己的精神了。
人類社會初期,人們就產生了自然崇拜、人造物崇拜、祖先崇拜,因為祖先崇拜同人類的生存以及自身再生產密切相關,有著某種魂靈不死、護佑子孫的功能,人們對祖先崇拜也就最虔誠、最悠久。這種由祖先崇拜而產生出的孝觀念及其重要表現形式,就是祭祀。在祭祀時,要通過文字或語言表達心願,或歌頌祖先功德;或報告事項,請求祖宗指示。我們看到,周代大宗法製被破壞之後,祭祖行孝的觀念卻頑強地傳承了下來,南宋大儒朱熹即主張“大宗法立不得,亦當立小宗法”,認為無論是官方還是民間,都應該祭祀始祖,以表達對祖先的欽慕和孝敬。這樣,在觀念上便破除了大宗法製對民間祭祖的限製。因為這種觀念契合人民的精神訴求與情感意誌,民間祠堂也便如雨後春筍般開始出現了。尤其是在明代中葉以後,祠堂已經遍布鄉野,承載著中國人的內在信仰,成為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的載體。祠堂,由於是祭祖的神聖處所,就必然會有相應的規範和要求。一般而言,宗族要盡自身的財力,用上好的木料、石料,建造雄偉宏闊的建築群。而這種巍峨的建築形態,自然會體現出某種肅穆莊嚴的特征,從而體現出中國人的信仰的虔誠及恭敬。比如,北京的天壇、地壇、太廟、社稷壇等,無不規模宏闊,富麗堂皇,這些都曾是皇族的祭祖祀天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