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1 / 3)

綜合諸家考證見解,得到大多數人認同的秦郡,有如下三十三郡:

三川 河東 隴西 北地 上郡 漢中 巴郡

蜀郡 雲中 雁門 代郡 太原 上黨 上穀

漁陽 右北平 遼西 遼東 邯鄲 钜鹿 東郡

齊郡 琅邪 南陽 潁川 碭郡 泗水 薛郡

南郡 九江 會稽 黔中 長沙

這三十三個郡,諸家幾乎一致公認,其應設置於秦始皇二十六年之前。因此,這裏不予詳細闡釋。其餘所缺的三個郡,諸家看法差別很大:

陳芳績: 鄣郡 郯郡 九原

全祖望: 楚郡 廣陽 東海

金 榜: 鄣郡 郯郡 九原

梁玉繩: 內史 廣陽 九原

洪亮吉: 鄣郡 郯郡 九原

趙紹祖: 鄣郡 郯郡 九原

劉師培: 鄣郡 郯郡 九原

王國維: 陶郡 河間 閩中

錢 穆: 楚郡 廣陽 閩中

譚其驤: 陳郡 廣陽 閩中

除去重複,實際有楚郡、東海、廣陽、九原、內史、鄣郡、郯郡、陶郡、河間、閩中、陳郡十一郡,有可能屬於秦始皇二十六年所置三十六郡之中。但是,內史為秦廷京畿所在區域,為秦人所固有,此史有明文,自毋庸征考,內史是否應列入三十六郡之內,隻是如何理解秦始皇三十六郡的範圍和性質問題,所以,姑且留待下文再行討論。下麵先來具體看一下,其餘的十個郡,究竟設置於何時。

楚郡。全祖望依據的史料,為《史記·楚世家》,其原文如下:

(王負芻)五年,秦將王翦、蒙武遂破楚國,虜楚王負芻,滅楚名為楚郡雲。《集解》:孫檢曰:“秦虜楚王負芻,滅去楚名,以楚地為三郡。”

全氏複謂“楚郡即陳郡也。楚郡治陳,故亦稱陳郡”。案全祖望對上述文獻的解讀,實際上是承自司馬光《資治通鑒》。《通鑒》述“滅楚名為楚郡”一事,作“以其地置楚郡”,元人胡三省釋此楚郡雲:“蓋滅楚之時暫置耳。”然而,並觀裴駰《史記集解》,可知裴氏當時所據《史記》,應作“滅楚名,為郡”,“為”字前麵的“楚”字,明顯是後來的衍文。不僅如此,“楚”字還觸犯秦始皇父秦莊襄王的名諱“子楚”。清人梁玉繩對此早有考述說:“此言始皇諱楚故滅去楚之名,而於楚地置郡耳。《集解》孫檢曰:‘秦虜楚王負芻,滅去楚名,以楚地為三郡。’所說甚明。……秦避莊襄王名,改‘楚’為‘荊’,豈有置楚郡之理。”趙紹祖亦詰之曰:“夫曰滅楚名,何得置楚郡?”“所以滅楚名者,以諱楚故,其必不置楚郡明矣。”依此,全祖望對上述史料的理解,存在明顯問題,實際上根本不存在所謂“楚郡”。

綜合諸家考證見解,得到大多數人認同的秦郡,有如下三十三郡:

三川 河東 隴西 北地 上郡 漢中 巴郡

蜀郡 雲中 雁門 代郡 太原 上黨 上穀

漁陽 右北平 遼西 遼東 邯鄲 钜鹿 東郡

齊郡 琅邪 南陽 潁川 碭郡 泗水 薛郡

南郡 九江 會稽 黔中 長沙

這三十三個郡,諸家幾乎一致公認,其應設置於秦始皇二十六年之前。因此,這裏不予詳細闡釋。其餘所缺的三個郡,諸家看法差別很大:

陳芳績: 鄣郡 郯郡 九原

全祖望: 楚郡 廣陽 東海

金 榜: 鄣郡 郯郡 九原

梁玉繩: 內史 廣陽 九原

洪亮吉: 鄣郡 郯郡 九原

趙紹祖: 鄣郡 郯郡 九原

劉師培: 鄣郡 郯郡 九原

王國維: 陶郡 河間 閩中

錢 穆: 楚郡 廣陽 閩中

譚其驤: 陳郡 廣陽 閩中

除去重複,實際有楚郡、東海、廣陽、九原、內史、鄣郡、郯郡、陶郡、河間、閩中、陳郡十一郡,有可能屬於秦始皇二十六年所置三十六郡之中。但是,內史為秦廷京畿所在區域,為秦人所固有,此史有明文,自毋庸征考,內史是否應列入三十六郡之內,隻是如何理解秦始皇三十六郡的範圍和性質問題,所以,姑且留待下文再行討論。下麵先來具體看一下,其餘的十個郡,究竟設置於何時。

楚郡。全祖望依據的史料,為《史記·楚世家》,其原文如下:

(王負芻)五年,秦將王翦、蒙武遂破楚國,虜楚王負芻,滅楚名為楚郡雲。《集解》:孫檢曰:“秦虜楚王負芻,滅去楚名,以楚地為三郡。”

全氏複謂“楚郡即陳郡也。楚郡治陳,故亦稱陳郡”。案全祖望對上述文獻的解讀,實際上是承自司馬光《資治通鑒》。《通鑒》述“滅楚名為楚郡”一事,作“以其地置楚郡”,元人胡三省釋此楚郡雲:“蓋滅楚之時暫置耳。”然而,並觀裴駰《史記集解》,可知裴氏當時所據《史記》,應作“滅楚名,為郡”,“為”字前麵的“楚”字,明顯是後來的衍文。不僅如此,“楚”字還觸犯秦始皇父秦莊襄王的名諱“子楚”。清人梁玉繩對此早有考述說:“此言始皇諱楚故滅去楚之名,而於楚地置郡耳。《集解》孫檢曰:‘秦虜楚王負芻,滅去楚名,以楚地為三郡。’所說甚明。……秦避莊襄王名,改‘楚’為‘荊’,豈有置楚郡之理。”趙紹祖亦詰之曰:“夫曰滅楚名,何得置楚郡?”“所以滅楚名者,以諱楚故,其必不置楚郡明矣。”依此,全祖望對上述史料的理解,存在明顯問題,實際上根本不存在所謂“楚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