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案發現場出現一隻昏迷的半大小貓,這合理嗎?(1 / 2)

方袁看著那雙腿掙紮著被拖進一條漆黑的小巷子,他思索片刻,發現那雙腿是屬於自己班上今天坐在從教室進門第二排第二個座位的女生。

至於為什麼會加上“今天”這個時間……

嗯,在床的各位在學生時代大概都有這樣一種體驗——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班主任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將自己和自己比較熟的人分開了,然後又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覺得自己的位置不好,又不敢反抗班主任,隻好自己私底下和其他人商量著換位置,通常來講,都不會有人拒絕,畢竟說不定自己什麼時候就也要這麼做了呢。

當然,那隻是通常情況,也有一些不通常的情況,比如方袁,他就對此事深惡痛絕。

先不說換位置這事在課堂上帶來的各種麻煩,單說方袁此人,除去有些認桌子認凳子認課本之外,還有一個小問題……

他……

稍微有些臉盲……

這也就導致了方袁認人基本上不會通過臉來認,而是通過一些別的東西,比如說身高啊,體型啊,大小啊,服裝啊,發型啊之類的。

不過,學生時代嘛,發型什麼的都是學校規定好的,衣服也是校服。

方袁學校的校服雖然不用天天穿,但在他剛剛進入學校的時候,認人隻能通過座次表來,那個時候正好軍訓,他又是讀的走讀,那段時間他根本沒想過認人,也沒打算認人,後來當他打算認人的時候,這種換位之風已經開始了……

他雖然可以記住別人的體型,但卻沒辦法將人和名準確的聯係起來。所以,他就隻能通過記住別人的特征來認人。

這也是為什麼方袁會通過一雙腿認出一個人是班上具體哪個位置的人而不是直接認出她是自己班上的某某了。

……

……

言歸正傳,方袁在發現那雙腿是自己認識的人之後,立在原地想了想,然後才掏出了手機,撥打了110,同時左右看了看,並沒有看到什麼可以用來做武器的東西,於是他走向路旁的一棵大樹,隨手折了一支看上去有那麼點威力的樹枝,慢慢地走向那條小巷子。

在將現場情況說清楚之後,方袁將電話掛斷,收好手機,放緩呼吸,稍微加快了腳步,向著巷子走去。

報警加上找“武器”的時間其實並不算多長,還不到一分鍾,不過方袁並不知道對方綁人是為了什麼,如果隻是單純的為了財色那還好,這麼點時間他也來不及做什麼,如果是為了命……

那他現在過去或許可以阻止對方,上演一出二貨救美,然後兩人一起GG。

不過這種可能性並不大,畢竟現在不比以前,法律的普及和眾多的案例讓很多人知道,鯊人不可取——

更何況方袁又不是二貨。

所以,按照他的猜測,對方最多也就劫個財色,這點時間,完全來得及。反倒是如果他提前暴露了自己,除了會失去先手優勢外,還會讓自己陷入被動,要知道,對方可是有人質在手。

……

今夜的月光不算很亮,半滿的月亮躲在雲層後,隻是稍稍撒下些許銀光,照亮前路,讓方袁可以看到那條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