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7章 律法神聖(2 / 2)

我妹子眼瞅著陸家搶人,嘴上還說什麼要阿桃入府去給老夫人裁衣裳。

裁個鬼的衣裳!他們不認識阿桃,也不知道阿桃有沒有那手藝,直接就把人給搶走了。

後來為了堵我們的嘴,主動派人往我們家送來五兩銀子,說是陸大老爺相中了阿桃,要納回去做第七房小妾,讓我別再惦記了。

你們說說這叫什麼話?阿桃沒爹沒娘,從小在我們家接濟下長大,我們青梅竹馬,這感情豈是用銀子可以換來的?陸家人以為銀子什麼都可以買,可那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他們讓一個十八歲的大姑娘去侍候五十歲的老頭子,他們還有沒有人性了?”

他說著說著就哭了起來,他一哭,身後跪著的幾個人也跟著哭。

陸蕭宇聽得直皺眉,他扭頭問古縣縣令:“是這回事嗎?他們既然到縣衙擊過鼓,那就一定有狀子,縣令大人看過狀子沒有?可跟他說的一樣?”

那縣令無奈地點點頭:“一樣。”

“那縣令大人可有調查過事情原委?他說的屬不屬實?又或是有沒有聽人說起過這件事?古縣百姓對這件事情又是怎樣一番說辭?”

縣令頭低得更低了,“他說的全都屬實,古縣百姓也基本都知道這件事情。可是……”

“可是什麼?”陸蕭宇不解,“既然屬實,既然他當真有冤屈,既然真的有一個姑娘青天白日被人抓走,你為何不管?這叫強搶民女,你身為縣令,不知這罪?”

縣令覺得自己實在是太難了,他壓低了聲音跟陸蕭宇說:“二老爺,知道是知道,可這案子怎麼斷啊?我總不能把陸家大老爺給抓起來。我也派人到陸家提過這事兒,我的意思是,既然人家鬧得這麼凶,你們不如就把人放了吧!要麼就多給些銀子,五兩也太扯淡了。可陸家人沒同意,說要銀子沒有,要人也沒有。人進了陸府就沒有再出去的道理,這些告狀的人擺不平,那就是本縣失職,他們也很不開心。二老爺,您說這事兒怎麼辦?我也為難啊!”

正說著,霜華穿過人群走上前來,站到陸蕭宇身邊,衝著縣令和知府二人俯了俯身,自報家門:“奴婢是永安縣主的近侍婢女,我家縣主讓奴婢給二位大人帶個話。縣主說了,既然是縣令辦不了的案子,不知知府大人辦不辦得了。如果知府大人也辦不了,那就移交京城,讓望京府衙門來審。但若移交到望京府衙門,那就意味著二位大人失職。那邊辦案的同時,也會有一紙調令或是撤令送到二位大人手上。

當然,我家縣主知道二位大人都有顧慮,所以縣主把話擱在這兒了,律法神聖,不容侵犯,皇子犯法尚且與庶民同罪,何況本身就是庶民。

縣主言盡於此,希望二位大人能夠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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