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現在陳明洛似乎是搞定了中高層的大部分人,那麼隻要是改製的基本原則符合陽朔重機的實際情況,能夠做到基本合理,那麼事情就很容易可就推進下去了。
陳明洛此時提出春節前把前期工作做好,也未必就是一句大話。
跟陳明洛說了一陣子以後,蕭名學也開始考慮這個問題。
國有企業改革一直經濟體製改革的重大問題,四年前,中央就正式提出,國有企業應當建立現代企業製度,但直到今天,大型國有企業在這方麵進展依然相當有限。
目前的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製度改革,僅僅局限於傳統國有企業控股的下一層公司,而國資委直接管理的、地位顯要的大型和特大型國有企業,基本上沒有體現出現代企業製度來。
可以說,大部分國企依然按《企業法》而非《公司法》調整,並不具備建立公司治理的基本條件。
“大型國有企業在建立現代企業製度上進展緩慢,是整個體製改革滯後、舊體製控製新體製的必然結果。所以,為了克服長期困擾國企改革的體製弊端,必須盡快推進國有企業的整體改製。”陳明洛說道。
陳明洛看得很清楚,如今國企可以說是兩極分化,大部分國企的經營情況舉步維艱,但是也有一小部分國企尤其是處於壟斷行業的國企
,正在被強化其壟斷地位。
如果這樣的話,隨著新世紀的到來,這種壟斷的程度會越發加深,那麼處於壟斷地位的大型國企的豐厚利潤,不僅會掩蓋種種製度性矛盾,也會也大大削弱改革的緊迫性。
目前就這些尚未建立現代企業製度的大型國企而言,依然按《企業法》調整,企業財產即國家財產,企業沒有屬於自己的法人財產權,也沒有清晰界定國有產權的委托代理關係和企業債務責任關係。
同時,國家對這些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導致政府對企業的持續幹預、政企不分和政企難分。為彌補大型國有企業內所有權缺位而實行的授權經營,使企業自己成了自己的老板,廠長經理負責製的決策機製則為內部人控製企業預留了空間。
更有甚者,這些大型國企的高管由政府比照公務員選拔程序和條件任命,官本位的激勵很強,卻缺乏經濟激勵和有效監督,種種弊端,是造成國企效率低下和諸多問題的體製根源。
在這種情況下,自己對陽朔重機這家超大型國企的改製工作,就顯得舉足輕重了
“在這方麵,桑副總理也跟我討論過——”蕭名學說道,“大方向還是很清楚的,隻是細節處理上依然是困難重重,要克服各種障礙,並非那麼容易。”
實際上,洪老板和桑副總理都表示過,應把國有企業整體改製作為克服現存體製弊端的基本途徑。
一個是國家要從擁有和管理國有企業,轉為持有和運作國有資本,這可能從根本上改變了政企關係,弱化了企業所有者的性質,為政府公平地對待各類企業奠定基礎。
另一個就是構造規範化的、有明確責任約束的國有產權委托代理關係,做到權責明確、實現政資分開,為政府職能轉向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創造條件。
還有一個就是讓國有資本擺脫與國有企業的捆綁關係,從而具備流動性,這將有助於國有資本實現有進有退,隨著企業穩定地做強做大,與國有資本布局的靈活調整,可以各的其所。
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就是國有持股機構沒有行政權力,但要有明晰的產權約束,促其成為所投資企業中公司治理的積極參與者。
“具體而言,首先是剝離非主業資產和不良資產,人隨資產走,交由一個或若幹個資產管理公司或托管公司專業化處理,改革成本從國有資本收益中支付。其次,設立國有資本投資控股公司,財政把企業的國有資本注入國有資本投資控股公司,使其成為該企業責權明晰的國有資本出資人。再次,引入新的投資者,按《公司法》改製為有限責任公司。最後就是擇機在境內或境外上市,成為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和治理機製。”蕭名學對陳明洛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