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四章 該是誰的,就是誰的(1 / 2)

林妙主持工作的西嶺大學校團委,此時已經在全市範圍內,開始了尋找事發當日目擊者的全麵行動。

根據陳明洛的建議,林妙從校團委基金裏麵拿出了二十多萬,用於支付尋找目擊者及刊登尋人廣告的費用。

正所謂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幾天的大力宣傳之後,終於在陽朔市裏麵找到了十幾位目擊者,其中大概有一半兒以上的目擊者基於義憤,表示願意出庭作證。

畢竟,法官林丹的那個根據常理推斷的說法,實在是太讓人感到氣憤了,是個人就覺得

他是在故意找抽,此時既然當事人要把官司繼續打下去,那麼目擊者們也願意出來將當時的情況仔細說個清楚。

除此之外,在林妙的運作之下,公交公司方麵也願意配合,很快就找出了當日那趟兒公交車上當班的司機和司乘。

這邊兒在緊鑼密鼓地安排著,法官林丹那邊兒也沒有閑下來。

之所以鬧出這麼一出兒麻煩來,最主要的問題,就是鬧事兒的那母子倆跟林丹是熟人,而且關係還不錯,經常在一塊兒喝酒,所以林丹才在庭審中弄出這麼一個荒唐的理由來,結果惹出了這麼大的麻煩。

自從表姐傳回話來,說這一次的事情已經引起了市委領導的極度不滿之後,林丹就覺得情況有些不妙,雖然他為人比較二,可是是好是壞還是分得清的,也清楚自己這事兒辦得確實比較二,沒事兒給自己找麻煩呢。

如果是遇到了普通人也就算了,對方也掀不起什麼大風大浪來,偏巧這一次遇到的是幾名學生,竟然學校方麵的反應如此之大,現在都開始讓市委領導注意到了。

說起來,他那表姐夫鄧偉也算是市委領導了,可是表姐說的,總不可能是鄧偉,除了他之外能夠成為市委領導的,顯然就是市委書記蕭名學無疑,想到這種可能性,鄧偉的心裏麵還是有些糾結的。

如果是被市委書記蕭名學給盯上了,問題確實是比較嚴重的,畢竟作為一個有十多年工作經驗的法院係統的工作人員,他也清楚上一次蕭名學收拾費力同的事情,費力同夠牛逼吧,一家四局長,在陽朔呼風喚雨這麼多年,結果遇到了蕭名學,還不是舉手之間就讓人家給收拾了?

自己表姐夫雖然是繼任者,但是實力上相距費力同可是差遠了。

這一回聽表姐的意思,大概表姐夫怕是不肯出麵了,林丹就想著,這事兒要糟。

當然林丹也不可能坐以待斃,所以他就想著,既然你學生方麵可以四處尋找目擊者,請他們出庭作證,那麼我這邊兒也不能閑著啊,我可以讓他們不要出庭作證嘛。

隻要是庭審的時候,這些證人都不願意出庭作證了,那麼這事兒不就簡單了嗎?

基於這種想法,林丹就指示那母子倆對目擊者們展開遊說工作,威逼利誘,總之目的就是阻止他們出庭作證,打破學生這一方的翻案幻想。

十二月二十日,二審開庭。

母子倆顯得比較有信心,經過一番遊說之後,證人們鑒於怕惹上麻煩的心理,都表示不會出庭作證了,這讓林丹他們比較得意,沒有了證人,也沒有證物,法官也無法推翻上一次的判決結果。

不過在傳喚證人環節到來的時候,他們就發現情況不對勁兒了。

一個個證人都出現了。

隨之出現的,還有一係列的電話錄音的麵談錄音資料。

當錄音被當庭播放之後,他們就變得麵如土色,因為這裏麵都是當時他們對正人們威逼利用的話語實錄,清清楚楚的,隻是不知道對方怎麼會毫無例外地想到通過這種方式來對付自己?

這樣一來,情況就很明朗了。

學生一方陳述了當天的事發經過,公交公司的司機和司乘也證明了這一點,老太太是自己失足,學生們是救人,路人目擊者充分肯定了這一點。

同時,學生一方也表示了要追究對方妨礙司法公正,對證人進行恐嚇的行為,還有對他們誣告並造成名譽損失的行為進行起訴。

人證物證俱在,事實清楚明白,法庭的判決自然也很清楚了。

對於一審法官的判決,雖然二審中沒有提到,但是林丹作為引發這一事件的直接責任人,已經被勒令寫出書麵檢查,並暫時停止處理。

對於誣陷學生的母子倆,法庭責令其負責兩次庭審的訴訟費用,以及做出書麵聲明,向對方道歉的要求,並處罰金五千元,對於應該承擔刑責的兒子,處以六個月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