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院裏麵的時候聽說,在兩天的時間裏,西嶺省、明陽市、臨淩區三級檢察機關先後共傳訊了六十多人,拘押了二十多個與蕭名學有經濟往來的無辜人員及蕭名學的秘書、司機。”譚偉鴻對陳明洛說道,然後摸了摸自己的頭發,心有餘悸道,“幸虧我是港商,否則的話這陣子絕對出不來,很慚愧,為了脫身,我被迫做了偽證。這也是我為什麼會向你說這麼多話的原因,我不希望因為自己的違心之言,而使蕭副市長背負莫須有的罪名。”
經過兩任的一番交流,陳明洛已經很清楚了,王賜銘一夥兒找不到蕭名學的經濟問題,就開始動腦筋,不知道從什麼地方知道了蕭名學同陳美華之間的私人借款事件,就利用這個大做文章,企圖將此事渲染成挪用公款行賄受賄事件,借以達到倒蕭的目的。
“那事實究竟如何?”陳明洛先要搞清楚的,就是這個五萬元借款的來龍去脈,才能夠確定是否可以為蕭名學洗脫罪名。
“事實是這樣的——”譚偉鴻說道。
蕭名學大學畢業後,就被分配到明陽市工作,一幹就是十幾年。在這十幾年時間裏,由於他工作成績突出,效果顯著,先後被授予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明陽市常務副市長,在明陽市有很高的威信。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明陽無線電元件廠和香港興華電子公司合資組建的明陽興華房地產開發公司決定聯合興建華興大廈。看到這份申請報告之後,作為主管副市長,蕭名學按照正常的做法,給予了關心和支持,並通過此事,認識了香港興華公司的董事、港商譚偉鴻及明陽興華公司的總經理李榮等人。
盡管身為副市長,但蕭名學的家境卻較困難,孩子正在上學,母親又身患重病,家裏的一切開支全靠夫妻倆的工資收入。
一九九三年六月,一向與蕭名學妻子謝露交好的明陽興華公司副總經理陳美華見蕭名學家裏經濟困難,便同總經理李榮商量,想資助部分錢款幫助蕭名學家度過難關。
當陳美華將這個打算告訴蕭名學時,蕭名學表示堅決不接受,後來因父親去世等原因,確實急需用錢,謝露才在九四年初向陳美華借了五萬元現金。
一九九五年初,譚偉鴻和陳美華向蕭名學彙報工作時,得知蕭名學的經濟困難,便向他表示,你借的五萬塊錢用不著還了,一切由我來承擔。
蕭名學得知妻子謝露向陳美華所借的五萬塊錢與譚偉鴻有關之後,很快把譚偉鴻叫到自己的辦公室,將五萬塊現金交給了譚偉鴻,並告訴他這是還給他們公司的五萬元借款,請查收,並給打個收條。
譚偉鴻收到這五萬塊時,表情十分尷尬,但是他對蕭名學不收受任何錢財的舉止十分敬佩,覺得這確實是一位人民公仆。
“雖然我被迫做了偽證,但是我決定整理好材料,把這件事情向省裏進行揭露,還蕭副市長一個清白。”譚偉鴻表明了自己的心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