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送她手機(1 / 1)

李尤俊想買個手機,這樣就可以經常和蘇嬰聯係了,也要盡快存點錢,這樣就可以早點去看望蘇嬰。於是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裏,他非常認真的經營著他的淘寶小店。

其實他家裏生活還是很寬裕的,爸爸是廠裏的經理,媽媽是車間主任,管理著上千人。李尤俊沒有和蘇嬰提起,他們其實在市區有三套房子。其中一套是給他結婚用的,他們一家住在這裏,完全是為了上班近。他爸媽每個月都會給他零用錢,直到他上班之後,他就拒絕拿家裏人錢了。

就是上個月,他媽媽還怕他沒錢用硬塞了幾百塊錢給他。推脫半天最後還是收著了。

經過兩個月的努力,李尤俊的店鋪生意一天比一天好,還開了第二個店鋪。還好他喊了朋友張凱過來幫忙,不然一個人根本來不及。有時候生意好,一個星期就能賺別人一個月的錢。後來李尤俊也吃不消做了,才請了發貨員工,又讓表姐李麗芝來專門給他做客服聊天。

人手夠用後,他先給張凱放了兩天假。這段時間也把他累的不輕,張凱休假完他自己才有時間休息。休息這天他就去買了兩個手機,一個是自己的,還有一個他要寄給蘇嬰。這麼久兩個人才通過兩次電話,因為太忙也沒說上什麼話。電話買完當天就給蘇嬰寄去了。

寄的是小區地址。蘇嬰下了夜班回去經過門衛就喊住了她問道:小姑娘你是不是住一棟二單元的蘇嬰?蘇嬰還以為有什麼事,走過去說道:有什麼事嗎?我就是蘇嬰。

門衛大爺笑著遞給她一個包裹道:有一個你的快遞,你簽完字就可以拿走了。蘇嬰看著包裹心想,這不會是弄錯了吧!應該沒有人會寄包裹給我啊!帶著疑惑回到宿舍。打開包裹發現裏麵是一部手機,下麵還壓著一個紙條。

上麵寫著:收到以後打個電話給我,手機裏存了我的號碼。署名是,小俊俊。蘇嬰看了一下不大的手機,打開翻蓋後,看了一下左邊寫著菜單。點了一下。上麵第一排的聯係人,點進去一看差點把她氣樂了。隻見上麵隻有三個字“我老公”。

蘇嬰雖然沒有用過手機,但是她身邊同事好幾個人都有,所以簡單操作還是會的。

於是點的撥打電話鍵,響了兩聲就被接通了,蘇嬰先問這怎麼回事?為什麼要寄手機給自己。在那個年代,一般家庭是不會舍得錢去買一部手機的,這部手機是蘇嬰一個月的工資了。

夠一個家庭一年的生活費了。李尤俊無所謂道:我不是開了網店嘛!最近生意還可以,這是我自己賺的錢。蘇嬰生氣道:你買之前怎麼也不和我說一聲,要打電話可以去電話亭打,還便宜。買手機也太浪費錢了。

...我要是說了你能讓我買嘛!我這不是為了我們兩個嗎?有了手機聯係起來方便,沒事還能發短信。比寫信方便多了,更何況我賺錢不就是為了你。你就別生氣了。

蘇嬰實在很心疼,覺得這錢花的太不值了。可既然已經寄來了,就留著吧!反正也不能退了。蘇嬰說:你別說賺錢為了我這種話。

還有這手機我就留下了。不過我不能白拿,多少錢我得給你。一聽她這樣說李尤俊卻生氣道:我早就想送你一個像樣的禮物,之前沒那麼多錢就算了,現在賺到錢了,買一個禮物送給你,你還說要還錢的話。你是不是要氣死我。

蘇嬰看他氣成這樣,也覺得有點不好,於是道:

那我收你這麼貴重的禮物,我心裏也不舒服呀!

...這個好辦,你也給我準備禮物不就行了。

...可是我不知道要送你什麼?我能想到的禮物都沒有那麼貴。

...禮物等我去找你玩的時候你再送,現在我還不需要。

...哦,那好吧!那我先掛了,我煮麵飯吃。

嗯!記得好好照顧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