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融千古傳誦的禮貌與謙讓
孔融(公元153-208),字文舉,東漢時魯國(山東曲阜)人,太山都尉孔宙之子,是孔子的二十世後裔。孔融幼年時就知道禮貌謙讓,其4歲讓梨的故事傳為美談。他少年時勤奮好學,後與陳琳、王粲、徐幹、阮瑀、應瑒和劉楨等七人文學齊名,稱為“建安七子”,孔融名居首位。是東漢時期文學家。
一幼知禮讓
孔融家有兄弟七個,他排行第六,他上麵有五個哥哥,下麵有一個弟弟。孔融從小他性情活潑、隨和,大家都很喜歡他。爸爸媽媽對孩子們的要求很嚴格,教育他們要勤奮讀書,對人要懂禮貌,兄弟們之間都要互相謙讓,遇事不能光想著自己;當別人有困難的時候要給予幫助。孔融年紀雖小,但是爸爸媽媽的話,他總是記得清清楚楚。平時他總是搶著掃地、端碗什麼的,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一次家裏吃梨,哥哥讓孔融先拿,孔融看了看盤子裏的梨,他沒挑大的,也沒挑好的,而是拿了一個最小的梨。爸爸問他為什麼拿了一個小的梨,孔融說:“哥哥們比我大,應該吃大的。”爸爸說:“可是弟弟比你小呀?”孔融說:“弟弟小,我應該讓著他。”爸爸對孔融的回答很滿意,認為孔融這麼小就知道禮讓,長大一定可以成為有用的人才。還有一個說法是孔融4歲的時候,家裏為他的祖父慶祝60大壽,當時來客很多。有一盤香梨放在壽台上麵,母親就叫孔融把梨分給大家。於是幼小的孔融就按照長幼次序來分梨,每個人都分到了自己的一份,孔融給自己的那一個是最小的。父親問他:“別人都分到了大個的梨子,你為什麼給自己最小的?”孔融答道:“樹有高有低,人有老有小,尊敬老人和長輩,是做人的道理!”大家聽了紛紛稱奇。從此孔融讓梨的事情被世人廣為流傳,成為千百年來人們教育後代的典故。不管哪個版本的故事是真的,這件事要告訴人們的是:禮貌、謙讓是中華民族自古以來的禮儀,是孩子們在年幼時就應該知道的道德常識。這些啟蒙教育的基本內容,融於日常生活中,讓孩子們從小就懂得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長大之後才會有是非觀念,才能成為道德典範。
二勇擔罪責
孔融16歲的時候,靈帝再起黨錮之獄。杜密、範滂、李膺等一些名節之士因此被殺,也牽連了很多其他的人。有一位名叫張儉的人,很是看不慣一些宦官的作為,因此得罪了皇帝身邊的宦官。為了逃避朝廷的追捕,他不得已四處逃亡。這一天,他來到孔融家裏,孔融的哥哥孔褒是他的朋友。恰逢這天孔褒有事外出,隻有16歲的孔融在家。張儉看到孔融年紀小,不敢把真實情況告訴他。孔融看到哥哥的朋友麵露難色,神情慌張,料到來人可能遇到了難事,就私自做主收留了張儉,把他藏在了家裏。後來官府得到消息,到孔融家搜查,這時,逃犯早已經逃走了,官府就把孔融和他的哥哥都抓起來。當時私藏逃犯是按死罪論處的,官府追問:“是誰私藏了逃犯?”麵對死亡的威脅,孔融和哥哥孔褒都爭著承擔全部罪責。孔融說:“人是我藏起來的,要判就判我罪。”孔褒說:“張儉是來找我的,與弟弟沒有關係,全部罪責由我承擔!官府的人看到兄弟兩人爭相赴死,不知該判誰的罪。正在這時候,孔融的母親也來到官府,說:“我是一家之長,有什麼罪責我全部承擔。”這一家人爭相赴死,弄得朝廷官員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盡管最後孔融的哥哥承擔了罪責,但孔融凜然重義的名氣,得到世人的稱頌。
孔融讓梨和孔融勇擔罪責的義舉,之所以為世人稱讚,就是因為孔融的做法,是中國幾千年來道德規範的楷模。中國傳統的道德教育,曆來提倡為他人犧牲小我,為國家利益犧牲小家利益。在平時的為人處世中能為他人著想,在生死關頭才能挺身而出。孔融的道德觀點也使他後來對曹操的做法不能苟同,最後被曹操殺害,但他的高尚品德一直為後人稱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