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政策措施(1 / 2)

2015年10月15日晚,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主辦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政策研討會。著名經濟學家周其仁心有疑慮:這個文件公布後,很多專車一下又變得法律地位不明,如果用法律把專車轟到“黑車”領域,不僅解決不了百姓出行的問題,還會失去一次改善城市出行、解決出租車行業病的大好機會。周其仁建議,交通主管部門可以采用積極的態度,讓各城市對打車軟件采用不同的政策方式,看哪一種更順應百姓需要。

麵對眾多非議,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研究室主任程世東借媒體做出回應:“總體上看,新規應該說是比較開放,在度上把握得比較好。新規首先是承認了專車的合法地位,專車是個新生事物,不同的國家也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有的國家完全開放,有的是完全禁止,我們承認其合法性,給它一個市場準入的通道,是一個比較積極、穩妥的方案。”

10月22日,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傅蔚岡等12位專家聯名提出建議,他們覺得新規存在“重大缺陷”,希望交通運輸部暫緩製定專車新規。專家們認為,新規存在四個方麵的不當之處。第一,將平台和駕駛員之間的法律關係界定為勞動關係;第二,低估了平台的信息審核能力;第三,不當的數量管製;第四,對網絡約租車信息服務平台的強製性地域分割。

12位專家認為,新規在應該提供充足的執法依據和監管方麵,並沒有做到位。比如說,專車運營中存在的道德風險和經營風險;發生交通事故後網絡信息服務商與駕駛員和第三方的責任承擔問題;泄露乘車人乘車信息等個人隱私的問題;向互聯網平台提供虛假信息來從事相關服務或接受相關服務的可能等。

滴滴公司資深副總裁陶然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專訪時說道:“共享經濟的核心是,將私人閑置的物品、知識技能和時間有償地與他人進行共享,比如二手交易市場、Airbnb,都是典型的共享經濟。隻有每一個共享經濟的參與者都得到合理的經濟回報,才能促進共享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政府應退出本應屬於市場的領域,轉變為高效而專業的監管者,這已經為改革的曆程所證明,傳統出租車市場,恰恰正是政府對於市場的不當介入,導致了壟斷經營下服務質量難以提升,消費者和司機都不滿意,也引發了許多社會問題和群體事件,成為長期不穩定因素。”

什麼才是“合理的回報”呢?如果監管力度太大,各種共享資源可能會重新隱匿起來;而如果政府的政策措施不到位,對供求雙方起不到相應的保護作用,分享的雙方都有可能“玩”消失。畢竟業餘的分享隻是生活調劑品,不應讓政府監管成為尷尬經濟的根源。政府到底應不應該介入市場運作?如何介入才最順應民意和經濟需求?這是個值得被深入探討的重大問題。

2015年10月15日晚,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主辦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政策研討會。著名經濟學家周其仁心有疑慮:這個文件公布後,很多專車一下又變得法律地位不明,如果用法律把專車轟到“黑車”領域,不僅解決不了百姓出行的問題,還會失去一次改善城市出行、解決出租車行業病的大好機會。周其仁建議,交通主管部門可以采用積極的態度,讓各城市對打車軟件采用不同的政策方式,看哪一種更順應百姓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