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不會喜歡和一個影子作情人,或者誰也不想讓自己的情人變成一個隻能在黑暗裏幽會的影子,展瑞與我畸形的苦戀,隻是因為他曾經幫過我做過一件事,一件改變我們兩人命運的事。
我從小出身在單親家庭,自小沒見過爸爸,媽媽是一個美麗端莊的女人,她總是穿著洗得幹淨的舊衣服坐在縫紉機前工作。
有錢人買品牌服裝,動轍要花費幾萬甚至幾十萬,有時會偶爾一點疏忽而導致有一些人為損傷,扔了太可惜,返回國外廠家修理時間太長,於是她們就會把這些服裝交給媽媽來修理,媽媽總是能用她的巧手把那些服裝修補得看不出損傷的痕跡,然後換來一些收入,給我買衣服,供我上學。
隔壁開雜貨鋪的老板胡安對單身的媽媽一直有想法,這是街坊鄰居都知道的事,媽媽雖然也應酬她,但卻從不讓他越雷池一步。在我十三歲那年的冬天,萬華的天很冷,媽媽給客人送衣服過去,很晚沒有回來,胡安潛進我的屋子,他說我已長大成人,既然媽媽不陪他,我陪他也一樣。
當時幾乎已經嚇傻,我張大嘴忘了呼救,胡安一身酒氣撲在我的身上,正當我以為我就要死了的時候,住隔壁的展瑞來了,他手舉棒落,敲在胡安的頭上,胡安應聲而倒。
展瑞救了我的命,也保住了我的清白,他拉著我狂奔出門,一直往前跑,那一夜,天空下起了雪,很大的雪,那場雪,一直在我的心裏,至今沒有融化。
狂奔途中展瑞被車撞倒,我隻好回家求救,卻看到我家門口被拉起了警戒線,我聽街坊說,胡安死了。
那時我才十三歲,雖然我個子已經長得很高,但我的心智還沒有成熟,突然就死了一個人,我緊張得不知道怎麼辦。
看到媽媽被帶走,我抱著媽媽的腿痛哭,她附在我耳邊說,什麼也不許亂說,一切有她處理,如果我亂說,我們都會死。我一向聽她的話,所以我什麼也沒有說。
後來我才知道,媽媽是自首的,她向警察主動承認是她打死了胡安那個混蛋。
幾個月後,媽媽被判無期入獄。
胡安到底是不是展瑞的那一棒打死的我不知道,也許媽媽認為胡安的死和我有關,為了保護我,她自己選擇入獄。
也或許有其他原因,我不知道。
我和展瑞非常害怕,他當時已經十五歲,我不知道如果警察知道是他敲了胡安一棒,他會不會承擔刑事責任,我們什麼也不懂,我們隻是選擇了沉默,那一晚的事,我們對誰也不說。
為了避免別人懷疑,我和展瑞再不公開來往,但他是我的救命恩人,如果沒有他,我也許已經死了,我們隻是秘密交往,我認定他是我這一輩子必須要嫁的人。因為可判十年以上刑期的案子追訴期是十五年,我們約定,在十五年追訴期過後,我們再正式公開交往,這十五年期限以前,我們當彼此是陌生人。
我們在各種黑暗的地方幽會,後來畢業後有了收入,為了方便,展瑞就租下一些貧民區的廉價出租屋,然後我們定時在那裏相見,案子已經過去很久,媽媽在獄中表現也很好,隻要不出意外,她服滿最低刑期十三年後將會出獄,到那時,一切就都好了。
這是我和展瑞共同的願望。其他的情侶憧憬的是名車豪宅,但我和展瑞憧憬的,隻是簡單的能夠相守在一起。
但這最簡單的要求,對我們來說卻需要漫長的等待,世人都歎時光流逝太快,但我們卻希望時間過得更快一些,我們的青春在灰色的壓抑中度過,因為心裏長時間的壓抑,展瑞變得沉默寡言,他酷愛吉他,留一頭長發,眼神憂鬱,上大學時是校園裏公認的憂鬱王子,被很多班花係花追求。
隻有我知道,他的憂鬱,是因為那年冬天的事,那場雪讓我們的青春一直變得冰冷,我們深愛著彼此,但卻隻能在黑暗裏相互靠近。短暫相互取暖後,必須迅速分離,那是一種不可言說的痛。我們的愛情殘缺得像打碎的瓷片,但我們還是緊緊握在手裏,哪怕手心被割得鮮血淋漓。
這是宿命,無法選擇,亦無法逃脫。
街坊們都已經忘了那個案子,但胡安的兒子胡誌新卻一直認為殺他爸的另有其人,後來他考了警校,成了刑警,他說,他終有一天要找出真正殺他父親的人。
所以,胡誌新是我們最畏懼的人,因為我們心裏有鬼。
心裏有鬼,處處皆鬼。心虛的感覺是難受的,更何況心虛了那麼多年。我和展瑞都拚命地往上爬,就是希望我們能身居高位,然後在十五年的追訴期過後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我們希望能一起牽手走到陽光下,聽春天的鳥兒唱歌,看天上五彩的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