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疑點(2 / 2)

兩個月後,周豔看到了報上的認屍啟事,才知道姐姐自殺了。周豔聯係警局才知道,是每天清潔樓道的大嬸發現的周璿。

保潔大嬸打掃樓道衛生的時候,見周璿家房門虛掩著沒關,看周璿家門口沒有把每天要扔的垃圾放在門外,就好心敲門想問問有沒有垃圾要倒,門敲開了沒見人,就進去想提醒主人家記得關門。誰知道在衛生間發現了死在浴缸裏的周璿,當時把保潔大嬸嚇了個半死。打電話報警,哆哆嗦嗦說了半天,才跟警察把事說清楚。

警察到了以後,做了仔細的檢查,家裏沒有被盜的痕跡。門鎖的舌頭是縮進去別著的,才會虛掩著關不上門。周璿光著身子躺在浴缸裏,左手手腕上留著一深一淺兩道傷口,警察分析第一刀可能下不去手,割得淺,沒流多少血,所以才割了第二刀。屍檢顯示,周璿死前還喝了不少酒。

對周璿的死,周豔也存了不少疑問。周豔告訴警察,周璿根本從不沾酒;而且生性膽小,殺雞都不敢看;再有屍檢顯示周璿並沒有身孕,可周璿兩個月前才做的孕檢;還有那虛掩的門。可是,現場調查的所有證據都證明周璿是自殺的,周豔雖有疑問,卻沒有證據支撐周璿是他殺。

甚至連周璿那所謂的男朋友都不知道誰。警察到小區物業和昌勻公司都去過,物業說很少和周璿打交道,不熟悉情況;昌勻公司倒是翻出一份601、602的租房合同,由於公司人員流動性比較強,也說不清經辦人是誰,查證合同上承租人提供的姓名和身份證號,都是假的。最終,還是隻能定性為自殺。

為了出口悶氣,周豔用周璿留下的鑰匙,開了601的門,把周璿的遺像掛進了601的主臥室。周豔在家裏找到的兩份房產證,經房管局鑒定為假證,周豔隻得收拾了姐姐和外公的遺物,搬離小區。

不久,租房合同到期,那兩套房子又換了新的租客。周豔去問了幾次,都找不到什麼新的線索。隻是發覺兩套房子的租客換得很頻繁,感覺新租客沒住多久又換人了。

後來周豔再去,那兩套房子就一直空著,沒人住了。

聽周豔說到這,我明白有周璿一直呆在那房子裏,那些租客能住的長才是怪事。

周豔說完,長長的鬆了一口氣。我想她大概還從沒像這樣痛痛快快的跟誰說過整件事的經過。

我想著周豔對周璿自殺提出的那幾個疑點,確實很傷腦筋。想查都無從查起,就算楊洪全確實有嫌疑,可一點證據都沒有,就算當麵問他,可他會說實話嗎?

周豔看我有些發呆,輕輕說道:“陸哥,我還有一個疑問。”

我回過神來,看著周豔,說:“嗯,你說。”

周豔說:“陸哥,那房子換了那麼多租客,為什麼一直到你住進去,我姐姐的遺像都沒被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