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緒論
80年代以來,漢賦研究走過了值得人們欣慰的曆程。隨著社會改革和思想解放的深入進行,漢賦研究也有了空前的發展。研究人員的數量不斷增加,研究的領域範圍不斷開拓,研究的新方法、新視角層出不窮,曆史性的縱向考察和社會性的橫向審視不斷深入,源流論、作家論、作品論、文化論、思想論、藝術論不勝枚舉,學術性的研討活動空前活躍,漢賦研究的專門著作也不斷湧現。
龔克昌先生的《漢賦研究》針對漢賦作家有類倡優的批評,提出不能用抬高經學的方式來否定漢賦;針對漢賦放棄或弱化諷諫,龔先生認為這足作家要求擺脫儒家思想的束縛、大膽探索文學藝術發展的規律、追求文學藝術形式美的表現;針對漢賦的“虛辭濫說”,龔先生認為這是文學的浪漫主義手法,是文學發展過程中的正常現象。因此,他認為應該從兩漢的時代精神來理解漢賦的發展與衍變。
隨後有薑書閣的《漢賦通義》。薑書以釋義、溯源、考史、綜論、思想內容、結構形式、句法句式、音節聲韻構築全書。他主張對漢賦這種文學現象進行深入的探討和適當的批判。書中用力最多的是漢賦音節聲韻的研究,但他對漢賦思想內容和藝術形式的認識偏於庸俗社會學,自失客觀。劉斯翰的《議賦:唯美文學之潮》和章滄授的《漢賦美學》從審美的角度詳細分析漢賦的審美特質,為漢賦美學的開辟做出了一定的貢獻。萬光治的《漢賦通論》、康金聲的《漢賦縱橫》、阮忠的《漢賦藝術論》、曲德來的《漢賦綜論》、程章燦的《漢賦攬勝》、曹道衡的《漢魏六朝辭賦》、高光複的《賦史述略》和《漢魏六朝四十家賦述論》、馬積高的《賦史》、郭維森與許結著的《中國辭賦發展史》、畢庶春的《辭賦新探》、葉幼明的《辭賦通論》、何新文《中國賦論史稿》、張清鍾的《漢賦研究》、簡宗梧的《漢賦源流與價值之商榷》和《漢賦史論》、曹淑娟的《漢賦之寫物言誌傳統》、張正體的《賦學》、李日剛著的《辭賦流變史》、鄭良樹的《辭賦論集》、朱曉海的《習賦椎輪記》、何沛雄的《漢魏六朝賦家論略》和《漢魏六朝賦論集》等都從不同的角度和層麵對漢賦進行了分析,為開闊漢賦研究的視野做出了自己的努力。
學術論文的發表在本時期也聲勢浩大,限於篇幅,我們在此不一一贅述。
縱觀這一時期的漢賦研究,有以下幾個方麵的特點:第一,研究方法多樣靈活,交叉性學科研究開始出現。在這一時期,雖然仍有人以社會學的標準批評漢賦,但更多的人則著眼於漢賦的文體特征和審美特征,心理學、文化學、入類學、考古學、民俗學、文獻學、文藝學、語言學的研究方法普遍滲入漢賦研究。與其他學科的交叉研究如漢賦與經學、漢賦與史學、漢賦與哲學和漢賦與社會文化等也在進行,研究的多元化局麵得以形成。第二,整體性研究的力度加大。研究者開始倡導文學史的宏觀研究,對傳統的研究方法進行整合與改造,促進了漢賦的係統研究,一部分學者在研究中通觀兩漢時代、漢賦作家及其賦作,涉獵漢賦諸多方麵的問題,使漢賦研究呈現為整體研究的態勢。
前人及今人的研究成果給我們以巨大的啟發,那就是我們必須把漢賦放在漢代這一特定時代的更廣闊的文化背景下去考察,以審視錯綜複雜的各種文化現象與漢賦創作的關係。隻有這樣,我們才能演繹漢賦這一文學樣式產生和發展的規律。否則,我們就不可能真正認識漢賦的實質,也不可能真正領會漢賦發生、發展和衍變的原因之所在。隨著理論界漢賦研究的逐步深入,我們越來越堅信這一點。這是我這部拙作的理論基礎,是我們從事議代文化視角下的漢賦研究的一個支點,也是我選擇這個題目作為我的研究對象的重要原因。
近年來,文化這一概念已經越來越多地進入了人們的視野之中,成為人們頻繁使用的敘述語言。什麼是文化?美國文化人類學家克羅伯和克拉克淇在1952年時曾對1871年到1952年間有關西方的文化學概念進行過一次總結,在其搜羅到的一百六十四種關於文化的定義中,大致有以下六種:描述性的定義、曆史性的定義、規範性的定義、心理性的定義、結構性的定義和遺傳性的定義。在此基礎上他們將文化定義為:“文化是由外顯的和內隱的行為模式構成;這種行為模式通過象征符號而獲致和傳遞;文化代表了人類群體的顯著成就,包括它們在人造器物中的體現;文化的核心部分是傳統(即曆史地獲得和選擇的)觀念,尤其是它們所帶的價值;文化體係一方麵可以看作是活動的產物,另一方麵則是進一步活動的決定因素。”
《蘇聯大百科全書》給文化的定義是:“文化,是社會和人在曆史上一定的發展水平,它表現為人們進行生活和活動的種種類型和形式,以及人們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文化這個概念用來表明一定的曆史時代,社會經濟形態,具體社會、氏族和民族的物質和精神的發展水平(例如,古代文化、社會主義文化、瑪雅文化),以及專門的活動或生活領域(勞動文化、藝術文化、生活文化)。文化這個術語從較狹窄的意義來看,僅指人們的精神生活領域。”
這些定義能夠給我們一些啟發,但是就中國的具體情形而言,一些中國文化學的研究成果和學者對於文化的定義,更接近於前蘇聯學者的定義,也更切合中國的實際,更能讓我們接受。
《辭海》認為,文化“從廣義來說,指人類社會曆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從狹義來說,指社會的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製度和組織機構。文化是一種曆史現象,每一社會都有與其相適應的文化,並隨著社會物質生產的發展而發展。作為意識形態的文化,是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的反映,又給予巨大影響和作用於一定社會的政治和經濟。在階級社會中,它具有階級性。隨著民族的產生和發展,文化具有民族性,通過民族形式的發展,形成民族昀傳統。文化的發展具有曆史的連續性,社會物質生產發展的曆史連續性是文化發展曆史連續性的基礎”。
《社會學簡明辭典》的定義:“從廣義來說,文化是指人類在社會曆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從狹義來說,文化是一定物質資料生產方式基礎的精神財富的總和。”
中國學者楊憲邦認為:“文化是一個社會曆史範疇,是指人類創造社會曆史的發展水平、程度和質量的狀態。文化的主體是卒1會的人,客體是整個客觀世界。”也就是說,把文化看作是獨特的精神世界,並把這一概念延伸到人類創造的或打上人類烙印的一切形態。它代表了社會和人在曆史上的發展水平,表現為人們進行生活和活動的類型和形式,以及人們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
也就是說,所謂文化就是人類為了白身的存在和發展所創造出來的關於人與人、人與社會、人與自然的各種關係的有彤和無形的成果。因此,我們的文化學則以一切文化現象、文化行為、文化本質、文化體係以及文化產生和發展演變的規律為自己的研究對象,進行綜合性的研究,以揭示文化現象的本質和內在規律。
文化一旦產生,就成了人們生活環境中的有機組成部分,它反過來就會影響人,塑造人,約束人。不僅意識形態領域的東西知政治製度、主流思想等會影響人的行為,就是物質文化方麵的東西如飲食、衣著等也同樣會影響人的行為和生活方式,並進而形成一種文化規範以約束該文化環境下的所有人群。文化體係中的價值、道德等觀念會規範人的行為,製約人的活動,不存在完全擺脫文化約束的超人。文化的規範從本質上說是對相同文化環境下的人建立起一整套約束人的標準,每一個生活於其間的人都必須遵守這種標準。人既是文化的產物,又是文化規範的產物。因此漢代文人所生活的這個環境就成為漢代文人調整自己思想、規範自己行為的一個準則。而漢賦作為漢代文學的一種主要形式,作為意識形態的一個方麵,也必然會打上時代文化影響的烙印。
根據以上的論述,我們在選擇漢代文化作為自己的論述對象時,我們的論述視野中的漢代文化就是把漢代人所創造的一切物質和精神的東西都看作是漢代的文化形態。具體地說就是漢代的政治、製度、禮儀、經濟、哲學、宗教、思想、教育、藝術、物質生活、軍事、民族交往和經濟的交流等。而我們在本書中所要考察的就是這所有文化形態中與漢賦創作有密切關係的領域,如經學、道家思想、時空文化、神話與仙話、藝術、衣食文化等。
從漢賦生成衍化的角度看,漢賦在漢代經曆了騷體賦、散體大賦和抒情小賦這三個階段。這是與漢代總的文化形勢相聯係的。
漢朝建立之初,劉邦等人多來自於楚,楚文化被帶入宮廷並在漢初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統治者對楚文億的偏好和提倡,必定對漢代文化產生廣泛的影響。特別是在文學創作領域中,其影響更是不容忽視。在思想上,漢初還沒有施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政策,因此在意識形態上儒、道雜用,以道為主。騷體賦就是在這樣的文化氛圍中興起並走向繁榮,成為這一時期最主要的文體形式。如果我們從文體的角度對漢賦作曆史的分期,可以說在武帝以前,基本上是騷體賦的時代。
漢初楚文化的廣為傳播以及隨之而來的騷體賦的繁榮,促進了南北文化的合流,豐富了文學藝術的表現手段,為散體賦的產生提供了創作技巧上的條件。
景帝後期到武帝時代,散體賦崛起。漢武帝憑借前代創造的經濟條件和政治條件,意識到自己正處於漢帝國的鼎盛時期,大一統的自信心得到發展。這個一統,反映在學術思想領域,就是董仲舒以被改造的先秦原始儒學為主,兼采法、農等各家學說,建立起漢代的官方哲學——經學體係;反映在文學創作領域,則是作家因之具有了與時代相契合的精神麵貌以及他們在文學形式、文學內容上的探索與突破,從而創造散體賦這樣嶄新的文學樣式。散體賦是在漢建立起大一統政權後,隨著南北文化交彙而崛起的、集南北文學之大成的一種綜合性文體。這一綜合性文體的建立,適應和表現了這一時代的要球。就文體特征而言,它包含詩、騷、散文的因素,並將它們化入賦體,擴大了賦的時空容量,豐富了賦的語言形式和藝術技巧,增強了賦的藝術表現力。它的形式較之句型與語言節律日趨僵化刻板的騷體賦更適宜於表現漢帝國宏大的氣魄和豐富多彩的社會生活,更能充分地體現漢代賦家苞括宇宙、總覽人物的時代精神,呈現出規模宏大、氣勢雄渾的藝術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