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天堂裏沒有抱歉
在我創作長篇小說《中國外婆》初稿時,實際上一樁不亞於警花遭受的打擊已經毒蛇一般遊動過來了。當時我雖然有一種不安,但是沒有保持必要的防範,更沒有依然采取斷然措施。那是我離異兩年後,94歲的外婆在我隱居的天陰宅,在那個明媚的五月溘然長逝。此後不久,我就認識了一個女工,三個月後我就斷定她既不是做妻子的料子,也不是做朋友的料子。這條毒蛇糾纏的厲害,幾百天的人生時光沒有一日給我安寧,出手狠毒,是個見了血光就開心的狂躁的野獸。之所以出言髒、下手狠,除了貪圖奪財的本能,還有一個常人難以有的根深蒂固的變態的思維:仇恨男人,凡意見不一致的男人都是敵人,必須專政。腥風血雨的具體細節實在沒有力氣重新敘述,隻能略帶而過。
反正,我是在以自己及其親友差點有生命之虞的危險困境中,好不容易死裏逃生的。這次“撒旦暴亂”使我徹底放棄了一般的婚戀。每當看到年輕男女熱鬧繁華的婚禮,我就會隱隱地盤算,這樁婚姻能夠維持幾年。婚禮和婚姻的葬禮——離婚,其間究竟隔多長時間?再婚這個惡魔為什麼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
我甚至對婚姻登記產生了反感。他們隻管登記,不管其他,然而,他們又怎麼能管得了?也許他們自己哪一天也麵臨婚姻危機,自己為自己辦離婚手續。這不是戲劇,不是影視,這就是生活,是生活本身。
我並不認為新婚的人多數是合適的伴侶,也不絕對否定再婚。現實中確有再婚的質量超過新婚的,然而,這就如同月球上隻有千分之一的空氣,我們就認定它沒有空氣,沒有人類和其它生命合適生存的空氣。不能拿少數個別再婚者的幸福當成普遍認同的標準。婚姻曆來困擾人類,連皇帝、總統、主席都無可奈何。法國總統薩科奇當上總統後,妻子不是和他鬧離婚嗎?一個類似神仙的赤色首腦不也對天長歎:“別人離婚,可以找法院,我到哪裏找啊。”一旦權力大於一切,大於法治,也就到了高處不勝寒,誰也管不了你,誰也幫不了你。
《中國外婆》的虛構很多,尤其是前半部分外婆在巢湖、桃紅街的故事情節,推理虛構占大部分。母親看了這本書,竟然大聲說這就是外婆,這就是你的外婆呀,你怎麼寫的這樣真實可信?因此我明白我的文學創作成功了。
這本書的問世,隻要有母親的這句話,就大功告成,塵埃落定。
對婚戀的質疑乃至否定,不僅僅出於身邊出現了極其惡劣的女人,而且是對人性本質的思索。事後我並沒有停止與異性的接觸,說明我的心理是健康的。隻是我內心的一個尺度始終堅持,那就是下半生不以婚姻為目的,也就是不再婚。這個立場是自己的,不害別人。後來有人提出疑問,你隻戀愛不結婚,那不是感情遊戲嗎?因此,我又加了一條,不戀愛。戀愛本身不是愛,何來愛啊。戀愛和愛情又有很大區別,而愛情比所謂婚戀更難。對愛情的認定,往往不是談情說愛的表麵現象,不是人為強加概括的戀愛,不是結婚。而是經過長期的考驗,或者經過比較特殊的磨難,不離不棄,互相攙扶,才能看得出來,得出最後的結論。婚姻就是婚姻,戀愛就是戀愛,為何要主觀武斷地捆綁在一起?而億萬人很少得到的愛情,根本得不到,為何天天在報刊電台電視台裏看到?外婆養活癱瘓的外婆極其全家,那就是婚姻,而不是戀愛,更不是我們今天唾沫橫飛的愛情。
婚姻本身就是相守,戀愛是遊樂,愛情是高尚的,更不會得到。
又有人跳了出來,說出一句並非沒有道理的推測:好啦,你既不結婚,也不戀愛,那就是性愛了。
他沒有說我找性伴侶、妓女、一夜情。我後來不得不在交往準則裏加上一個不性。
這樣,我差不多是一個和尚了。如果當今和尚還是古代那些不進女色之徒的話。
當然,我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兌現自己的準則。但是我並不懺悔,因為,我沒有在精神上不給對方慰藉的情況下,盲動出手。那個身材高大、膚色光滑、身體有病、文字紮實的女性,多年前就知道我的姓名,崇拜的很。我們之間不是金錢和肉體的交換。她對我的同情和憐憫是一種崇高的情感,我感激她。
不過,我們的魚水之歡,逐漸消除了她對我的崇拜。而我早就不需要什麼海市瓊樓的崇拜了。
更多的,是家園姐妹們結伴旅行,去了一趟巢湖。和我少年時代記憶中的巢湖不一樣,大概是站在相反的岸邊,找不到當年外婆帶我和弟弟來此的情景。巢湖的水,應當是真實的,對此,我仿佛看到外婆,心滿意足。
桃紅街附近的官塘墓園,是安葬外婆的地方。美國親戚數次來此看望,而記憶中最深的是妹婿在這裏留戀好山水,年紀輕輕的,居然說出“我也想在這裏買一塊墓地”的話來。看得出他說的是真心話。一次和南京城來的家園姐妹看望外婆,我們采了路邊的野花,鞠躬致敬,弟弟大聲說:清明節不是死人的節日,是活人的節日。乍聽破費思量,細想確實如此。人們把清明節當成了親人相聚、踏青、旅遊的日子,很少有悲痛不已的。一個人不可能在悲痛欲絕中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