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代史》
宋代唯一一部私修正史。原名《五代史記》,編者歐陽修。《宋史·歐陽修傳》雲:“自撰《五代史記》,法嚴詞約,多取《春秋》遺旨。”自撰,意謂該書不是官修,而是私人撰寫。取《春秋》遺旨,指以春秋筆法書寫。相傳孔子修《春秋》,一字含褒貶,後世遂稱文章用筆曲折而意含褒貶的寫作手法為“春秋筆法”。歐陽修雲:“嗚呼,五代之亂極矣!”“當此之時,臣弑其君,子弑其父,而縉紳之士安其祿而立其朝,充然無複廉恥之色者皆是也。”其修史,就是為了達到孔子所說的,“《春秋》作而亂臣賊子懼”的目的。在歐陽修之前,已有《(舊)五代史》。《(舊)五代史》成書於宋建國後不久,所依據的史料多為五代實錄。至歐陽修時,又有許多新的資料出現,歐陽修在《(舊)五代史》的基礎上增補不足,刪繁就簡,成《(新)五代史》。至於成書時間,史學界公認是景祐三年(1036年)之前,作者著手編寫,至皇祐五年(1053年)基本完成。宋神宗熙寧五年(1072年)八月,在歐陽修去世一個月後,下詔其家人呈上。之後,史書被藏進國家圖書館。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明令立該書於學官,《新五代史》從此大行於世。
《新五代史》共七十四卷,包括本紀十二卷、列傳四十五卷、考(歐陽修認為五代屬名分綱常顛倒的亂世,其典章製度無一可取,因此改“誌”稱“考”)三卷、世家及世家年譜十一卷、四夷附錄四卷。書中的列傳最具特色,它以類傳的形式,設《家人傳》、《臣傳》、《死節傳》、《死事傳》、《一行傳》、《唐六臣傳》、《義兒傳》、《伶官傳》、《宦者傳》、《雜傳》等名目。各傳目均有特定含義,如將相大臣,凡專事一朝的在《臣傳》,曆事幾朝者列《雜傳》。又如根據死者忠的不同程度,分為兩等,頭等的進《死節傳》,次等的入《死事傳》。新舊兩部五代史各有所長,現存《舊五代史》篇幅多,是新史的兩倍,但已非原帙,殘缺不全;《新五代史》結構嚴謹,選材講究,文筆出類拔萃,對十國的曆史記述得更為完備。兩部史著都是研究五代十國的重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