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暗算(上)(3 / 3)

答:二個。

問:另一個是什麼人?

答:好象是個當官的。

問:當官的?什麼官?

答:別人都叫他陳行長,我有他一張名片。

問:他還給了你名片?

答:以前給的,他來過容嬤嬤很多次了。

問:昨天有沒有跟他發生性關係?

答:有。

問:說過程。

答:開頭是正規按摩,後來,正規按摩差不多要結束了,他開始摸我。

問:摸那裏?

答:**,還有屁股,還有下麵。

問:然後呢?

答:然後……他又抓住我的手摸他。

問:然後呢?

答:然後,他要求那個,我就坐在他身上,很快就結束了。

……

最下麵是簽名,還按了手印。

看過筆錄,陳明健知道:要麼是這個“小胖”嚇傻了,記錯了;要麼就是有人在設計陷害自己。設計陷害的可能性很大

陳明健放下筆錄,道:“這個女人在撒謊。”

肖警官道:“陳行長,這年頭,偶爾嫖個娼,也算不了什麼,抓到了算倒黴,你呢,確實有點倒黴,不過,也沒什麼,也就是罰點款。不會拿你怎麼樣,不會通知你們單位上的。”

就是為了罰款嗎?陳明健判斷著。

肖警官又道:“考慮到你也是個有身份的人,少罰一點,本來要五千,你就交二千吧。交了錢你就可以回去了。”

陳明健道:“我要是不交呢?”

肖警官:“不交?那你不能回去了。”

“憑什麼?”

“憑什麼?憑這份筆錄,還有小胖這個人證,你能抵賴嗎?事情搞大了,就不是二千元的事了,**是要雙開的,黨籍,公職,還有家庭危機什麼的,這些還不值區區二千元嗎?”

陳明健想了想,道:“**我是絕對不會承認的,交錢可以,能不能想個說得過去的理由?”

“理由?”肖警官聽明白了,道:“理由嘛,這還不容易?派出所搞活動,行了吧?或者,警民共建,行吧?或者,讚助我們買電腦,改善辦公條件,行了吧?”

陳明健道:“那就算讚助買電腦吧。不過,我沒帶錢。”

“打個電話叫你部下送過來就是了。”

陳明健很無奈,隻得給縣工行辦公室主任李路打了電話,讓他帶二千元過來。

李路來後,肖警官笑嗬嗬地道:“李主任,你們陳行長對我們派出所工作真是太支持了,答應讚助我們二千元辦公經費,太感謝了中午所裏還要請你們吃飯。”

陳明健道:“飯就不吃了,交錢,走人。”

李路從包裏拿出二千元,肖警官點了,說是要開收據,去了另一間辦公室,李路跟著去了,還在收據上簽了字。

在回去的路上,陳明健道:“有人說有些警察就是土匪,今天算是見識了。”

ps:停更了二天,就是太累了。

寫作是件很辛苦的事情,一部好的作品,更是嘔心瀝血的產物,《官僚》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不希望在完成這部作品之前,累倒了,累癱了,那樣,最慘的是我,貧病交加,生不如死了。

有人說我寫書不是為了錢,真是可笑,不是為了錢,我為了什麼?任何一個作家都是為了錢而寫作。

我為什麼寫得這麼慢?就是想出實體書,隻有出實體書,才能賺到更多的錢,才能名利雙收。

不多說了。

感謝大家對《官僚》的支持,感謝正版閱讀。官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