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個女人見到這一幕的時候會不瘋狂,這簡直比抓到老公和女人通.殲更讓人崩潰。
這位老婆當然就大吵大嚷起來,結果被樓上的大媽聽到了。
隨後樓上的大媽出來看熱鬧,看到那對同姓.戀落荒而逃。可那老婆還不罷休,又追出了樓道。
一路吵嚷,正好被派出所的巡邏車看到,然後帶了回去。
那派出所有位同誌剛好和餘寧關係不錯,事後沒幾天和餘寧喝酒,就把這事當笑話的說了出來。
他說那晚他們正好在省委附近巡邏,聽到吵嚷後,看到兩個光身子的男人在前麵跑,一個女人在後麵追著罵。
幸虧他們常在省委附近巡邏,在事情沒鬧大前,就被他們發現了。要是在警察不經常去的地方,一時沒人去管這事,這出抓.殲抓出男上男的戲,勢必會鬧大,然後被人傳到上。
派出所的同誌還說,他們有點好奇,為了去現場看看,就假裝說帶他們回現場調查。沒想到那小屋子裝扮的跟女人住的一樣。聽那老婆說,那房子還是她老公用她的錢偷偷買的,女人還氣急的說一定要把房子收回來,和男人離婚雲雲。
餘寧當時聽了還笑道:“這事有趣啊。老公花老婆的錢金屋藏男,有點意思啊。”
餘寧說完笑完也沒當回事。但沒過多久,梁少康就托他在省委附近找房子。
餘寧一時也沒合適的,正好想起上次聊起的事。想著那房子曾被金屋藏男,現在不知道還有人住沒。
於是餘寧就托派出所的那哥們打聽,找到那個老婆後,問房子怎麼樣了。那老婆說房子已經要回來了,改成了她的名字,並且她已經跟她老公離婚了。她老公怕她把自己被男人幹的事宣傳出去,就答應什麼都不要的淨身出戶。
餘寧一聽這話,就讓派出所的哥們問她,那房她租不租。
那老婆聽了,馬上就說租。她不僅租,如果誰要買,她還準備賣呢。
一個被同.姓戀住過的屋子,她肯定是不會去住的。除了租,那就是賣唄。
聽到這話,餘寧就通知了梁少康,說房子找到了。然後稀裏糊塗就被徐岩峰租到了。
而當時這間房的對門,就是華熙雨現在住的屋子正住著一家三口的租客。夫妻兩人都三十多歲了,並有個五歲的小女兒。
那晚發生的事,這一家子也都聽到、看到了。住在對門嘛,那麼大的動靜,他們要是還不知道就怪了。
於是,這兩口子事後就商量著搬走。他們女兒才五歲,對門住著一個同.姓戀,想想都覺得可怕。誰知道這同.姓戀有沒有什麼戀童癖。反正對門住著這麼個人,他們覺得對女兒的成長很不好。
和房東商量後,房東說等房租一到期,他們就可以搬走。在華熙雨搬來的前幾天,房租終於到期了,於是這家三口就退租搬走了。
房東隨後就去了介,準備把房子再租出去,剛好被華熙雨看到,然後租了下來。
就這樣,徐岩峰和華熙雨成了對門鄰居,並且還被華熙雨當成了同.姓戀。
徐岩峰可不知道華熙雨已經給他冠上了“臭流.氓”、“變態狂”、“不要臉”、“同.姓戀”、“換.妻俱樂部成員”等多種稱號。他隻是覺得他拿著衛生.巾的一幕被華熙雨看到了,感覺很不好意思。
但這不好意思的感覺,他很快就不放在心上了。
反正他跟華熙雨也不熟,隻是個對門鄰居罷了。以後也未必會見什麼麵,那對方愛怎麼想自己就怎麼想吧。
……
……
第二天,徐岩峰來到辦公室後不久,郭昕就打來了一個電話,說華書記已經看過彙報材料了,同意進行印製。
印材料的事,辦公廳去辦就行了,徐岩峰就不需要艸心了。
很快,央督查組的同誌就來到了雲湖省。
這次央來的督查組是一名副部級幹部帶隊,並且還代表著央,所以華慶彪親自向對方彙報了關於雲湖省對央“八項規定”的執行情況。
華慶彪將情況彙報的很清楚,督查組的同誌聽後又詢問了幾個問題,然後上午的彙報會就結束了。
下午,由梁宇翔相陪,再加上省委副秘書長辦公廳常務副主任甄榮光、督查室副主任徐岩峰和尹靜,以及督查室綜合辦主任鞠光祖四人,一起陪著央督查組的同誌四處看了看。
本來央下來的督查組,如果沒有十多人相陪,那根本就“不像樣”。但這次省裏就派了五個人相陪,也是為了響應“八項規定”的號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