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腐敗村官愛發“土地財”——警惕新一輪城鎮化中的“小官巨貪”(1 / 2)

一些村官利用統計、上報名單的職務便利,虛構戶主或虛報數量騙取相關資金,而上級部門也未能調查核實。

手法二:內外勾結“一窩端”。紀檢部門介紹,廣東申通物流有限公司為順利租到土地,向廣州市白雲區人和鎮4個村29名村幹部行賄1600萬元。受賄幹部幾乎囊括了多個村兩委班子成員、經聯社社長甚至片長,4個村都是在沒有提交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僅有村委會委員簽字同意的情況下,與投資人簽訂了用地協議。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局局長林誌梅告訴記者:“在征地拆遷中,有的村幹部甚至拿著空白合同就讓村民簽,回來後再私自填一個數據。”

手法三:帶頭致富變為勒索斂財。從查處案件看,不少涉案的村支部書記往往都是集“黨政企”大權於一身,一切事務一人說了算,變成了當地的“土皇帝”。一些縣鄉傾向於讓“創業大戶”、“致富帶頭人”當選村幹部,然而這些有錢有權的村幹部也容易與一些社會閑散人員或不法分子拉幫結派,發展為盤踞一方的惡勢力。

一些村民十分不滿:“像征地這樣的大事,按道理必須經過村民大會或者村民代表大會討論,但很多時候都是幾個村幹部說了算,有的在統計名單上造假,有拿著空白合同讓村民簽,回來後再私自填數據。村民不知情,還談什麼監督?”

土地升值提供溫床,謹防“村官”變“碩鼠”

記者采訪的紀委、檢察、法院等部門的幹部大多認為,土地是農村最重要的資源,尤其是城郊村,土地日益升值,而一些村莊村務公開流於形式,財務管理混亂,為滋生貪腐提供了適宜的“溫床”。在不少地方征地拆遷的過程中,本該扮演組織者的“村官”,實際上卻成了轉移財富的“操盤手”。

在調查的基礎上,南京市檢察部門幹部分析說,征地拆遷的製度漏洞和政策執行走樣,給“村官”留下巨大的人為操作空間。與此同時,一些處於焦慮之中的失地農民,為了獲取更多補償,往往也樂意與村幹部私下勾結,有的甚至還要賄賂村幹部。

廣州市白雲區紀委書記潘文捷說,一些村莊發展過於依賴土地經濟,常采取違規方式出租土地獲取收益,而村民為了盡快拿到分紅,對此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一過程中極易出現村社幹部與投資者之間的利益輸送。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廉政研究院院長喬新生說,為保證集體土地上的征地拆遷能順利進行,政府部門往往委托村級自治組織進行“包幹”,對過程監管不足,一些村莊村務、財務又不夠透明,留下了權力尋租空間。

在新一輪城鎮化的進程中,如何防範更多的“村官”淪為“碩鼠”,一些學者和紀檢幹部建言,一方麵要進一步完善征地拆遷製度,一方麵應利用現代信息手段對村務公開細化,比如公開要按照政務、財務、事務逐項公開,要將涉農惠民政策、新農村建設的各項資金、征地拆遷補償款等情況都納入公開範圍。

一些村官利用統計、上報名單的職務便利,虛構戶主或虛報數量騙取相關資金,而上級部門也未能調查核實。

手法二:內外勾結“一窩端”。紀檢部門介紹,廣東申通物流有限公司為順利租到土地,向廣州市白雲區人和鎮4個村29名村幹部行賄1600萬元。受賄幹部幾乎囊括了多個村兩委班子成員、經聯社社長甚至片長,4個村都是在沒有提交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僅有村委會委員簽字同意的情況下,與投資人簽訂了用地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