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共9章57條,緊扣監督執紀工作流程,明確請示報告、線索處置、初步核實、立案審查、案件審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規程;規定談話函詢的工作程序,執紀審查的審批權限,調查談話和證據收集的具體要求;提煉有效管用實招,上升為製度規範,把紀委的自我監督同接受黨內監督、社會監督等有機結合,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在製度上進行了大膽創新:在領導體製上監督執紀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在組織製度上實行執紀監督、執紀審查、案件審理相互協調、相互製約;嚴格執行請示報告製度;規範審批權限,堅持審查手段要寬、審查決策要嚴;體現黨內審查特色。堅持問題導向,著力防範、管控監督執紀風險,實行問題線索集中統一管理,規範審查措施,嚴格審查時限,嚴格規範外查工作,對執紀審查重要環節全程錄音錄像。加強對紀檢幹部的監督管理,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嚴格幹部準入製度,打聽案情和說情幹預登記備案,加強借調人員管理,實行脫密期管理,注重執紀安全,實行“一案雙查”,對審查結束後發現立案依據不充分或者失實,案件處置出現重大失誤,紀檢幹部嚴重違紀的,既追究直接責任,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責任。

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督,增強黨的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是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麵從嚴治黨的迫切需要,是推進黨和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現黨的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長期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內監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顯著成績。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試行)》),這是第一個黨內監督的專門法規,對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發揮了重要的積極作用。

但是隨著形勢任務的發展變化,《條例(試行)》與新實踐新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逐漸顯現出來。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部門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麵從嚴治黨不力,一些黨員、幹部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鬆軟。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正風肅紀、標本兼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堅決遏製腐敗蔓延勢頭,著力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體製機製,黨內政治生態明顯好轉,全黨全社會高度認同。這些新實踐新經驗,迫切需要以黨內法規的形式予以固化。

《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共9章57條,緊扣監督執紀工作流程,明確請示報告、線索處置、初步核實、立案審查、案件審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規程;規定談話函詢的工作程序,執紀審查的審批權限,調查談話和證據收集的具體要求;提煉有效管用實招,上升為製度規範,把紀委的自我監督同接受黨內監督、社會監督等有機結合,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在製度上進行了大膽創新:在領導體製上監督執紀工作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在組織製度上實行執紀監督、執紀審查、案件審理相互協調、相互製約;嚴格執行請示報告製度;規範審批權限,堅持審查手段要寬、審查決策要嚴;體現黨內審查特色。堅持問題導向,著力防範、管控監督執紀風險,實行問題線索集中統一管理,規範審查措施,嚴格審查時限,嚴格規範外查工作,對執紀審查重要環節全程錄音錄像。加強對紀檢幹部的監督管理,確保權力受到嚴格約束。嚴格幹部準入製度,打聽案情和說情幹預登記備案,加強借調人員管理,實行脫密期管理,注重執紀安全,實行“一案雙查”,對審查結束後發現立案依據不充分或者失實,案件處置出現重大失誤,紀檢幹部嚴重違紀的,既追究直接責任,還應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員責任。

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關鍵在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強化黨內監督,增強黨的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是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全麵從嚴治黨的迫切需要,是推進黨和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實現黨的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長期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內監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顯著成績。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印發《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試行)》),這是第一個黨內監督的專門法規,對加強黨內監督、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發揮了重要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