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歲開始學習鋼琴,從小學,初中,到高中,大學,一路走來,直至大學畢業參加工作這二十幾年漫長的路程中,我人生的風景基本隻有鋼琴,音樂,和音樂,鋼琴全文閱讀極品霸醫。走入社會後,我才開始有了點經濟意識,這一點點經濟意識對我行動上的指導就是:我不僅在單位上班拿工資,同時利用自己專業所長在家裏招收學生教授鋼琴,在做這兩份工作的同時我還兼職在酒店做鋼琴師,同時做幾份工作,工作越多當然錢賺的就會越多----這就是當時那一點點經濟意識給我的行動指導。
時間久了,我開始比較這三份工作:在家教學生彈鋼琴不僅不需要心急火燎的趕公車而且能足不出戶,一堂課100元人民幣的學費收入隻需要我付出45分鍾的勞動,最輕鬆;在酒店彈鋼琴一個月收入2400元人民幣,每天就晚上工作3個小時,每晚收入80元人民幣,平均下來一小時的報酬才26元多一點,比在家教學生差遠了;在單位上班,一個月收入1200元(這還是工作兩年後的工資,剛進單位時我的工資才800元),每天早上八點到單位報到,下午五點下班,一天下來要在單位耗9個小時,一個月裏除掉八個休息日,剩下22個工作日加起來我總共要工作198個小時(還不算偶爾的加班排練),這樣算下來我在單位上班每小時的工作報酬才6.06元人民幣。我寫清楚些給大家看,這樣可能印象和理解都會更深:
在家教學生彈鋼琴每45分鍾報酬100元(人民幣)
在酒店彈鋼琴每小時報酬26.66元(人民幣)
在單位上班每小時報酬6.06元(人民幣)
在看過這一組數據後您會有怎樣的想法?
反正兩年後我自己對著這組數據做出了“辭去單位公職”的決定。當然這個決定的付諸實施可讓我與家裏人做足了鬥爭。
辭職後,我擴大了招生數量,雖然少了單位每月1200元的工資,可我的收入卻增加了。作為一個剛大學畢業2年的學生,一個月有8000元左右的收入,又不受任何人的管製,我自然是滿意加得意,每個月除了存下一小部分錢外,大部分收入都被我“揮霍”怠盡。剛認識老公時,與他一起逛街,我動咎上百元的護膚品,上千元的衣服往家裏搬,毫不心疼“紅花花”的鈔票(人民幣的百元大鈔是紅色的),看的老公直搖頭。我想看到我如此舉動,他的想法應該是“這種女人絕不能取回家”。
“反正賺錢輕鬆嗎!”這是我當時的口頭禪。
“賺錢輕鬆?”當時還是男朋友的他反問我:“你看你,做鋼琴師的工作每天晚上要趕公車,路上要花費四五十分鍾才能到酒店,晚上10點下班,下班後又要花上幾十分鍾才能回到家,路上來回花去的時間加上上班的3個小時,差不多要5個小時才賺80元,這樣來來回回跑得還不辛苦嗎?更別提刮風下雨的惡劣天氣拉。還有啊,你教小朋友彈鋼琴,四五十分鍾裏,不停的說,還要示範,雖然不用跑出去,可是與在酒店彈鋼琴一樣,都是在靠體力,勞力賺錢,這樣賺來的錢都是辛苦錢哦!”他繼續補充:“這樣辛苦賺來的錢,你還不珍惜,隨便就花費掉,你算算看,你買的那件2000多元的衣服要花費掉你一個月在酒店上班的薪水,那是花掉了你30個晚上,150個小時的勞動才換來的!這還不是辛苦錢?”
聽他這麼一說,我還真有點被震動:以前隻覺得不就是2000多塊錢嗎?根本沒想到過2000多塊錢後麵30個晚上,150個小時的勞動時間,“30個晚上,150個小時”的數字再往深裏想,就更驚心,看看身上穿著用“30個晚上,150個小時”換來的衣服,突然間心裏全然不是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