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我以為小朝沒那麼極端,喜歡上了夕鬱,和六六鬧就鬧了,
也沒什麼。其實林逸飛那句話挺對的,你沒有錯,你就錯了一點,不該喜歡上兄弟的媳婦。當看到六六被逮到部隊的時候,小朝在情急之下,下狠手拿刀紮了六六的胸口,那時六六已經被幾個部隊裏的人打的快死了,最後六六驚險的活了過來,如果不是大墨跡隔開了自己的手,讓六六喝自己的血,如果不是江德飆那軍方背景,六六肯定活不過來,在六六缺血過多幾度昏迷的時候,他讓大墨跡打夕鬱的電話,夕鬱卻沒有理會,覺得他是在開玩笑,又打了林然的電話,沒有林然的鼓勵,六六在那種情況下,肯定死了。六六沒有錯,十幾年的兄弟,說分了就分了,還是因為一個女人,當夕鬱聽旭哥說,六六胸口那道疤是小朝弄的,當下砸了個啤酒瓶過去,都哭了,六六因為這個兄弟說沒了就沒了,夕鬱因為六六差點死了是因為是小朝做的,小朝是因為夕鬱依然愛著六六。
其實夕鬱跟著小朝挺好的,六六給不了的安穩,小朝能給,安安穩穩的過一輩子,不圖名,不圖利,不奢望有很多錢,不期待會非常奢侈的生活,就這樣平平淡淡的過一生,六六給不了,他還要複仇李耀,報複風雲會,要為李強報仇,要為死去的那麼多的兄弟同事報仇,小朝沒那麼多仇恨。
錯,就錯在了十年前還上初二的時候是六六第一個打開了夕鬱的心扉,而不是小朝。不管你有多愛夕鬱,你愛上了兄弟的媳婦,那就是錯了。
金炫夢那個挺讓人糾結的,你說六六沒招你沒惹你,你就這樣愛上了六六,去韓國回到父母身邊,最後還是回到了L市,我想不明白小夢夢愛上六六哪裏了,說愛就愛了,嗬嗬。輝旭的手下閃風追小夢夢追成那樣了都不鳥人家,卻跟了幾年沒見的小李瀟去旅遊,真讓人糾結。或許用他們的話來說,這就是命。
博龍死的時候,真的煽情,害了胖子濤廢了左手,而且還是親手做的,還的東哥變成植物人,還的李封盛哥六六秦軒他們被迫背井離鄉離開L市到服刑縣從頭做起。還記得上大學那時候到半山腰那座寺結拜,王越,博龍,東哥,楊瓊,秦軒。可到最後秦軒聽到妹妹暖暖被強五綁過去的時候,上了楊瓊,六六什麼也沒說,苦笑著對秦軒伸出了拇指。在別人眼裏,博龍畜生都不如,背叛兄弟,背叛貝天皇朝,背叛所有人,賣人求利,可是對楊瓊和他的家人來說,博龍卻是世上最好的男人。博龍有兩個孩子,博雨傲博雨慈,兩兄妹,博家終是沒有在博龍這一代斷後。
在逃離L市逃亡的時候六六遇到了麻雀,一個曾經地級市的黑社會老大,背扛關公。那種人物,是整篇小說裏最霸氣的,最頂級的BOSS。我記得有個畫麵,麻雀和辛一鳴做在車的正副駕駛,都光著膀子,背後都扛著關公,麻雀的是關公,辛一鳴的是關公降龍。和司俊傑火拚的時候那場麵確實挺震撼的,幾百口子人,全都是黑西服白襯衫黑皮鞋大墨鏡。全都拿這大砍刀火拚,沒一個拿槍的。最後司俊傑輸了,嗬,一般叛徒的下場都不怎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