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王朝的最後時刻(1 / 3)

《著溥倫等迅擬憲法條文交資政院審議諭》(《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上,第97頁)。愛新覺羅·溥倫是道光帝嗣曾孫,襲封“貝子”爵位,任資政院總裁、農工商大臣,是宣統年間皇族內閣重要成員之一。此諭承認“憲法為君民共守之信條”,諭令資政院總裁溥倫等“敬遵欽定憲法大綱,迅將憲法條文擬齊,交資政院詳慎審議,候朕欽定頒布,用示朝廷開誠布公,與民更始之至意”。

一天之內,連發如此四諭,且讓步妥協之大,出人意料,足見清廷心情之急迫。如此急迫,當然是出於無奈。這20天中,湖南於10月22日宣布獨立;陝西於23日宣布獨立;江西九江的革命黨人和新軍於23日起義,占領九江後繼而乘勝攻占了馬當、湖口兩個要塞,成立九江軍政分府。但給清政府打擊、震撼最大的,還是10月29日,一天之內發生在北方的兩件大事。一是太原革命黨和新軍發動起義,擊斃山西巡撫陸鍾琦和四十三混成協統領譚振德,成立山西軍政府;一是駐河北灤州新軍二十鎮統製張紹曾聯合統領藍天尉等人發動“灤州兵諫”,電奏朝廷,提出速開國會、改定憲法、組織責任內閣、皇族永遠不得充任總理和國務大臣、特赦國犯等十二條要求。太原、灤州離北京都不算遠,滿朝震動,隆裕太後和攝政王載灃驚懼異常,準備攜溥儀逃往熱河。雖因袁世凱急電阻止而未“北狩”,但為解燃眉之急,載灃還是頒此四道上諭。

然而,革命的扳機一旦扣動,就很難停下來,這四道上諭未起任何作用。嚴複認為,如果一個月前做到其中任何一條,效果會大不一樣。但是“曆史現象往往重演。這和18世紀末路易十六所作所為如出一轍。所有這些都太遲了,沒有明顯效果。”([澳]駱惠敏編:《清末民初政情內幕——喬·尼·莫理循書信集》上冊,知識出版社1986年版,第784頁)

這“急於星火”的四道上諭,對大清王朝生死存亡來說,究竟是一個月前抑或更早一些頒布效果才會大不一樣,其實很難精確“度量”。不過,清王朝肯定錯失,或者說浪費了一些曆史的節點。不必從鴉片戰爭細往後數,僅盤點一下這四道上諭的內容,就知其最近浪費了哪些至關重要的曆史節點:

此時清廷許諾“速行憲政”“速定憲法”,然而就在一年多以前,從1910年1月起到12月止,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以地方士紳為主的“立憲派”發動了四次大規模的國會請願運動,聲勢浩大,遍及全國。盡管“開國會”的呼聲越來越響,一浪高過一浪,清廷就是毫不妥協,不願讓出點滴權力,拒不開國會,拒不立憲,反而采取越來越激烈的手段鎮壓立憲運動,結果必然是立憲派的激進化、革命化。如果說立憲派、紳商仍是“民”,其要求不足為意,那麼朝廷對一些親貴、多數封疆大吏的類似要求,竟也不以為意!

《著溥倫等迅擬憲法條文交資政院審議諭》(《清末籌備立憲檔案史料》,上,第97頁)。愛新覺羅·溥倫是道光帝嗣曾孫,襲封“貝子”爵位,任資政院總裁、農工商大臣,是宣統年間皇族內閣重要成員之一。此諭承認“憲法為君民共守之信條”,諭令資政院總裁溥倫等“敬遵欽定憲法大綱,迅將憲法條文擬齊,交資政院詳慎審議,候朕欽定頒布,用示朝廷開誠布公,與民更始之至意”。

一天之內,連發如此四諭,且讓步妥協之大,出人意料,足見清廷心情之急迫。如此急迫,當然是出於無奈。這20天中,湖南於10月22日宣布獨立;陝西於23日宣布獨立;江西九江的革命黨人和新軍於23日起義,占領九江後繼而乘勝攻占了馬當、湖口兩個要塞,成立九江軍政分府。但給清政府打擊、震撼最大的,還是10月29日,一天之內發生在北方的兩件大事。一是太原革命黨和新軍發動起義,擊斃山西巡撫陸鍾琦和四十三混成協統領譚振德,成立山西軍政府;一是駐河北灤州新軍二十鎮統製張紹曾聯合統領藍天尉等人發動“灤州兵諫”,電奏朝廷,提出速開國會、改定憲法、組織責任內閣、皇族永遠不得充任總理和國務大臣、特赦國犯等十二條要求。太原、灤州離北京都不算遠,滿朝震動,隆裕太後和攝政王載灃驚懼異常,準備攜溥儀逃往熱河。雖因袁世凱急電阻止而未“北狩”,但為解燃眉之急,載灃還是頒此四道上諭。

然而,革命的扳機一旦扣動,就很難停下來,這四道上諭未起任何作用。嚴複認為,如果一個月前做到其中任何一條,效果會大不一樣。但是“曆史現象往往重演。這和18世紀末路易十六所作所為如出一轍。所有這些都太遲了,沒有明顯效果。”([澳]駱惠敏編:《清末民初政情內幕——喬·尼·莫理循書信集》上冊,知識出版社1986年版,第784頁)

這“急於星火”的四道上諭,對大清王朝生死存亡來說,究竟是一個月前抑或更早一些頒布效果才會大不一樣,其實很難精確“度量”。不過,清王朝肯定錯失,或者說浪費了一些曆史的節點。不必從鴉片戰爭細往後數,僅盤點一下這四道上諭的內容,就知其最近浪費了哪些至關重要的曆史節點:

此時清廷許諾“速行憲政”“速定憲法”,然而就在一年多以前,從1910年1月起到12月止,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以地方士紳為主的“立憲派”發動了四次大規模的國會請願運動,聲勢浩大,遍及全國。盡管“開國會”的呼聲越來越響,一浪高過一浪,清廷就是毫不妥協,不願讓出點滴權力,拒不開國會,拒不立憲,反而采取越來越激烈的手段鎮壓立憲運動,結果必然是立憲派的激進化、革命化。如果說立憲派、紳商仍是“民”,其要求不足為意,那麼朝廷對一些親貴、多數封疆大吏的類似要求,竟也不以為意!

對是否組織內閣、開國會,清政府內一直有不同意見。載洵、載濤是攝政王載灃的兩位親弟弟,他們掌握海陸軍大權,因曾出洋考察,思想相對開明,支持立憲。載濤曾以貝勒名義連上密奏,條陳軍政大計,主張“速設責任內閣”和“縮短國會年限”,宣稱:“如以臣言為是,則請迅速舉行;如以臣言為非,即負欺君之罪,請立予罷斥。”密折雖然留中未公開,但載灃傳諭載濤到府邸會商。(《濤貝勒兩陳軍國大計》,《申報》1910年9月14日)載濤在接見國會請願代表時曾表示:“予因人民要求國會,嚐細心考察各國國會利害,實無絲毫流弊。”(《國會問題之大警告》,《申報》1910年10月20日)在後來召開的樞垣王大臣等集議開設國會問題時,載濤又當眾聲言:“國會早開一日,則中國早治一日,士民得參政權,擔任國債,上下一心,共謀進步,中國之危局可於是挽回。”(《專電·初二日未刻北京專電》,《時報》1910年11月4日)載洵在出洋考察海軍回國途中就曾“電促明年即開”國會,回國後受攝政王載灃召見時“極力主張從速組織閣會,措詞極為痛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