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1 / 2)

方天隻好走訪一下周圍的鄰居,這裏是李周建和李周奕兩兄弟生活的地方,鄰居對他們的為人和關係,總歸是知道一些的。讓方天欣慰的是,在鄰居的證詞中有意外的收獲。

一是對李周建夫婦兩人的關係,因為結婚時間不長,唐玲又不是本地人,所以對他們的關係是否和睦並不是很清楚,但平時回家看著挺恩愛的。

二是李周建並非李周奕的親生哥哥,李周建是收養的,是老人一個死去戰友的兒子,似乎也是因為這層關係,倆兄弟從小就不和。

因為家境並不是很富裕,兩兄弟都隻有初中學曆便出門打工攢錢,直到李周建在江海市開出一個食品公司。

名義上是一個公司,其實不過是一個小工廠,工廠剛剛起步不久,利潤還算可觀。

在走訪公司員工的過程中得知,公司的老板是李周建,李周奕雖在其中工作,但具體職位貌似是個閑職,反正屬於管理階層。

李周建並不是每天都會出現在工廠,很多時候他需要出去跑業務。被害人唐玲死去的時候,公司還處於運轉狀態。

換言之,公司還有訂單沒有完成,而李周建在工廠出現的最後時間是案發三天前,也就是二零零八年九月七日。

問及兄弟倆之間的感情,工廠員工表示貌似感情一般,並沒有太過注意,畢竟是老板的私事。

在走訪李周建租房周圍的鄰居後得知,他們和李周建都不熟,甚至不知道他是幹什麼的。

這倒也能理解,畢竟在外打工的人,即便住對門不認識也很正常。

但有意思的是,案發大概七天前,也就是九月三號的時候。鄰居表示李周建家裏動靜很大,貌似是李周建和被害人唐玲在吵架,具體原因鄰居也不知道,隻是從隻言片語中猜測,是因為小三的問題。

結合收集到所有的信息來看,李周建似乎是在案發的前三天,也就是九月七號之後,就再也沒人見過他,而且在被害者唐玲死亡之前,兩人還吵過架,如果凶手是他,那八號和九號這兩天,他會在哪裏?

案件變得越來越奇怪,李周建的行為很不合理,如果他是凶手,在精心布局之後,怎麼看都不應該消失的無影無蹤。

更有甚者,在作案前的兩天不會連影子都見不到,這無疑是在告訴警察,凶手是他李周建。

至此,方天不得不再次往對案件最不利的方向推斷,李周建並非不想出來和李周奕對質,而是他根本無法出來對質。

至於不能出來的原因,無非是人身自由受到限製和死亡,比起被監禁,方天更願意相信是後者。

如此一來,凶手便都指向一個人,李周奕!

李周奕身上很可能背負著兩條人命,而且企圖瞞天過海,如果這個推斷是成立的,那接下來工作重心就得放在尋找李周奕的殺人動機以及他的漏洞上。

方天始終相信,沒有天衣無縫的犯罪,凶手想要混淆真相,就必須製造出一個可以以假亂真的假象,這個假象可以是凶手迷惑警方的煙霧彈,可同時也很有可能是破案的關鍵。

調整好思路後,方天接下來的計劃也簡單,反複審問李周奕。李周奕雖然不老實,但他身上肯定還有很多有用的信息,這也是警方目前唯一的線索。

畢竟從以往的經驗來看,要找到李周建,或者說找到李周建的屍體,恐怕難度不小!

兩人回到警局的時候,天色已經完全暗淡下來,蘇杭揉一下略有些酸痛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