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意識形態和中國共產黨(1 / 2)

第二,與之相對應,意識形態具有通過解釋現實的不合理性來改變現實的功能。實際上,任何一種意識形態都必須具有保守和改革現實的功能。如果隻有防守的功能,意識形態就會漸漸失去其論證現實合理性的有效性,因為現實一直處於變化之中,社會的要求也是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因此,意識形態如果要隨現實的變化而不失去其有效性,它就要有通過解釋現實的不合理性而去改變現實的功能。在多黨製的國家,因為政黨之間的競爭實際上引發出意識形態之間的競爭。競爭為意識形態的變化帶來壓力和動力。任何政黨如果不能反映現實,不能為社會提供一種改變現實和創造更好明天的圖景,它就不能在選舉中贏得人民的選票而執政。所以,人們可以看到,在多黨製國家,盡管各政黨的意識形態有其比較持久和穩定的一些內核,但總體來說可變性較強。

與此不同,像中國這樣的一黨執政國家,政黨意識形態變化經常缺乏動力。一般說來,其變化主要來自執政黨本身的領導層。領導層意識到現有的意識形態不能反映現實,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從而引入變化。變化也可以來自社會壓力或危機,這是一種自下而上的變化,是社會力量迫使政黨去改變其意識形態。如果政黨的意識形態不能引導黨本身或者社會的變化,政黨就較容易失去其合法性基礎。

第三,意識形態履行控製黨員的功能。控製一是靠組織,二是靠意識形態。沒有有效的製度,意識形態的控製很難生效。但如果沒有意識形態,光有組織的控製,控製就會變得具有赤裸裸的性質,並且控製的成本也會變得很高,且是低效甚至是無效的。

第四,和控製相關的是意識形態還充當了黨員的政黨認同的功能。政黨認同是關於黨是什麼,“我”和黨是一種什麼樣的關係。如果黨員具有政黨認同感,他就會自覺地和黨保持一致,根據黨的主義行動。相反,如果沒有政黨認同感,黨員就不知道黨為何物,不知道黨的發展方向,其行為也就不是自覺的。更為嚴重的是,黨員會自行其事,從自己的利益而非黨的利益出發,最終是犧牲黨的利益來滿足自己的利益。

第五,在中國,意識形態不僅對黨員有作用,而且對社會一般成員也有作用。中國本身缺乏宗教信仰,並且也沒有很多自由空間去信仰其他的意識形態,所以,黨的意識形態就顯得更加重要。這裏,意識形態經常扮演一種準道德的功能。就是說,黨的意識形態不僅要引導黨員,而且也要引導人民。不僅是黨員的認同,而且也是人民對黨的認同。黨在社會成員中有沒有合法性取決於人民對黨的認同。要人民對黨有認同,黨的意識形態就必須滿足人民的需要,要通過意識形態向人民傳達黨的發展方向及其和人民的相關性。如果黨的意識形態沒有這一能力,就會在人民中間產生意識形態的真空,甚至是精神生活的真空。

第二,與之相對應,意識形態具有通過解釋現實的不合理性來改變現實的功能。實際上,任何一種意識形態都必須具有保守和改革現實的功能。如果隻有防守的功能,意識形態就會漸漸失去其論證現實合理性的有效性,因為現實一直處於變化之中,社會的要求也是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因此,意識形態如果要隨現實的變化而不失去其有效性,它就要有通過解釋現實的不合理性而去改變現實的功能。在多黨製的國家,因為政黨之間的競爭實際上引發出意識形態之間的競爭。競爭為意識形態的變化帶來壓力和動力。任何政黨如果不能反映現實,不能為社會提供一種改變現實和創造更好明天的圖景,它就不能在選舉中贏得人民的選票而執政。所以,人們可以看到,在多黨製國家,盡管各政黨的意識形態有其比較持久和穩定的一些內核,但總體來說可變性較強。

與此不同,像中國這樣的一黨執政國家,政黨意識形態變化經常缺乏動力。一般說來,其變化主要來自執政黨本身的領導層。領導層意識到現有的意識形態不能反映現實,不能滿足社會的需要,從而引入變化。變化也可以來自社會壓力或危機,這是一種自下而上的變化,是社會力量迫使政黨去改變其意識形態。如果政黨的意識形態不能引導黨本身或者社會的變化,政黨就較容易失去其合法性基礎。

第三,意識形態履行控製黨員的功能。控製一是靠組織,二是靠意識形態。沒有有效的製度,意識形態的控製很難生效。但如果沒有意識形態,光有組織的控製,控製就會變得具有赤裸裸的性質,並且控製的成本也會變得很高,且是低效甚至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