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 一切為了良心
王雲鵬有住遼寧省丹東市浪頭鎮。高中畢業後,他做起了經營小百貨的生意。1993年,26歲的王去鵬和比他小兩歲的李鵑結婚了。1995年初,王雲鵬結束了經營小百貨的生意,開始籌備辦工廠。1995年9月15日,在王雲鵬女兒降生一個多月後,工廠終於建成開工。
9月18日9時左右,王雲鵬正在工廠裏緊張地忙碌著,突然從成品檢查車間裏傳出驚恐的喊聲:“著火了!快來人哪!”王雲鵬立刻飛奔向出事地點。王雲鵬的工廠生產的是一次性塑料氣體打火機。負責分裝甲烷氣罐的工作程序。而成品車間裏,正在進行產品臨出廠前的打火試驗。大量擴散的甲烷遇到明火後,立即燃燒了起來。
雖然大火燃燒幾個小時後被撲滅,可王雲鵬的工廠已滿目瘡痍。在火災事故中,有3名工人被燒傷。
走進工廠,王雲鵬看到一片廢墟。借錢給他建廠的一些朋友陸續登門,向他索要借款。恰在此時,王雲鵬收到丹東市浪頭鎮法庭通知,讓他前去與火災事故中的受傷者家屬商討賠償事宜。受傷的3個工人中,檢驗員王秀波傷勢最重,燒傷麵積達60%。王雲鵬讓李鵑替她交納了8000多元醫療費。這是王雲鵬讓李鵑從娘家和朋友、同學那裏東挪西湊的全部現金。王雲鵬再也拿不出一分錢了。
按照法庭調解,王雲鵬需向受傷者賠償5萬元錢。除去他先前為受傷者交納的8000元醫療費,王雲鵬還應賠償給受傷者42000元。債主逼門,妻子、女兒今後的生活又毫無著落,王雲鵬實在沒有辦法賠償這筆錢了。第一次調解失敗,韋東方庭長請雙方當事人各自先回去,改日再進行調解。
回到家裏,王雲鵬的一些朋友紛紛幫他出主意。一個朋友說“你根本不用還錢,我幫你谘詢過了,你的官司屬於勞動糾紛。如果你沒有償還能力,法庭也沒有辦法,最多拘留你幾天,然後中止執行。”
望著整日四處奔波借錢的妻子、剛剛會笑的女兒,王雲鵬手足無措時,韋東方庭長找到了他。韋庭長拿出王秀波受傷前的照片,拍拍王雲鵬的肩頭說:“小姑娘還有幾天就到18歲生日了。按照傳統習慣,18歲是成人的標誌,可是她還沒有來得及等到成人,就失去了一生的美麗。”韋庭長走進病房,王雲鵬躲在病房外,透過玻璃窗向裏張望著。
和韋庭長分手到家後,王雲鵬心裏沉甸甸的。整個晚上,他輾轉反側,難以入睡。第二天一早他就給韋東方庭長打了電話。當天下午,王雲鵬在事故賠償調解書上簽下了字,以每6個月5000元的支付方式對王秀波進行賠償,直到全部付完為止。
王雲鵬騎上摩托車,來往於城市與農村之間,幹起了販運蔬菜的生意。不久後的一個晚上,王雲鵬在路上與一輛汽車相撞。他被人送進醫院裏時,左半邊身子已經失去了知覺。午夜時分,看著在病床邊流淚的妻子,王雲鵬感感歎地說:“都是我不好,又連累你了。我這個人可能天生倒黴,不如讓我死了算了!”李鵑立刻緊緊抓住王雲鵬的手大哭起來。她抽噎著說:“剛才我問過醫生,你沒事的。我和女兒決不能沒有你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