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一對留學生釀就的驚天大案(2 / 2)

為了打掉孩子,張琳買來跳繩使勁地跳,並進行其他劇烈運動。一天,她跑步時,不小心重重摔在地上,疼得隻咬牙,卻心中竊喜不用做流產手術發了。可過了一會,張琳感覺腹中的胎兒仍然安然無恙,她不顧一切捶打自己的肚子。此時的孫豔潔對此一無所知。

麵對現實的殘酷,他們有些絕望了,他們要瘋了。回到住處,為錢而絞盡腦汁的張琳惡狠狠地說:不行就搶劫!”龔慶南也豁出去了。“你說,搶誰?”“薑欣慧有錢,就搶她。”

2001年11月21日早晨6點多鍾,在日本多摩區居住的公寓6號樓,發生了一場入室殺人搶劫案。薑欣惠,頸動脈、右手動脈多處割傷,因流血過多而死亡。她的281.6萬日元被搶走。11月21日晚6點50分,張龔二人登上了飛往北京的飛機。第二天,他們從北京乘17次特快回到哈爾濱。張琳沒有回家,而是跟著龔慶南到他家住了一夜。11月29日,他們來到哈爾濱市婦產醫院做了引產手術,在手術台上張琳折騰得死去活來。10天後,張琳出院時才給媽媽打電話。媽媽欲哭無淚把她接回姥姥家,媽媽整天唉聲歎氣,催促她早日回到東京上課。張琳謊稱自己非法打工被投訴到入境管理局,不讓她回去了。

12月30日,國際刑警組織日本中心局通過中國公安部向哈爾濱市轉達通報,哈爾濱警方立即立案偵查。直到此時,孫豔潔才知道自己的女兒在東京殺人了。

張琳和龔慶南在哈爾濱躲藏了一段時間,又逃亡到大連。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02年7月25日,他們被捕了。而此時,兩人搶來的錢也花去了100多萬日元。二人被判處重刑,在看守所裏,張琳不願見她的媽媽,她說:“她恨她的媽媽,要不是她逼我留學的話,我不會走到今天這個地步。”

→金手指:

母親變賣家產,清貧度日資助女兒去出國留學,因為她對女兒有著深深的愛,她對女兒有著殷切的希望。從小就在母親百般嗬護中的女兒,不適應外麵的生活,她花錢隨意,不會籌劃,她不能安於辛苦的工作,她禁不起情感的誘惑偷吃了禁果,在紛至遝來的困境麵前她不能叢容麵對。她極端走向了一條殺人劫財的不歸路。這一切,是女兒的錯,更是媽媽的錯。

引語:

40歲出頭的豐韻猶存的美婦人王玉蘭正沉浸在新婚的喜悅中,還沒有來得及細細品味梅開二度的芬芳和甜美,在新房中就被人殘忍的殺害了,身中數刀,表情因極度痛苦而扭曲的變了形,凶手是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