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 香消玉殞(2 / 2)

“既然你能得到死者父母的授權,那就沒有問題。”案子有趣,李超不推辭。

小曼眼神一亮,“李律師,謝謝你能幫我打這個官司。別人都說這官司很難贏,因為我姐妹的死跟那人渣的盜竊行為沒多大關係,你認為這官司我們能贏嗎?”

這案子確實具有挑戰性,李超為其分析,“從案情上來說,這案子很特別,應該說案件比較特殊。在司法實踐中,這樣的案子也不多見,至於處理結果,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沒有一個肯定的結論。

所以會有來說這樣的案子很難打贏。但這樣的案子才更能體現委托訴訟代理人的作用,好的代理人能用自己的觀點巧妙地說服法官。

法官是從公平正義出發處理案件,本代理人的出發點和法官是一致的。

從民事賠償上講這案子是侵權責任糾紛,盜竊分子行為卑劣,導致了你姐妹死亡的後果,其存在過錯,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我會盡力說服法官作出公正的判決。”

李超說得合情合理,林小曼聽了連連點頭,然後關切地問道:“能有個大概的賠償數額嗎?”

李超淡淡一笑,委婉地回答:“這個一時間也不好斷言,案子特殊,我隻能說盡力爭取更多的賠償款。”

小曼點點頭,歎息道:“我知道這案子很難,要想讓那人渣賠償就很難,至於賠償的數額更是少,估計那死人渣害死我姐妹,都不要賠一萬塊錢,我姐妹死得真他媽不值!”

李超聽小曼說得這麼悲觀,糾正道:“不要喪氣,最後的結果不會這麼差,我覺得這案子辯護得好,對方至少應賠償你姐妹家人十萬元以上。”

“哇”這個數字完全超出小曼的預料,小曼當即驚呼出聲。

然後小曼狐疑地看了李超一眼,不敢置信地道:“李律師,真有這麼多嗎?我姐妹父母一開始也想要點錢,但是就連辦案的民警都說,我姐妹的死主要是自身原因,賠償數額很少,加起來不會超過一萬塊。十萬以上,你不會開玩笑吧?”

當事人懷疑你的實力,這個時候不能顯現半點猶豫。

李超自信一笑,鎮定自若地道:“應該說賠償十萬以上還是有七成的把握。”

林小曼聽了咬著紅唇思索了一會兒,然後像下定決心似的說道:“李律師,我就是想為我姐妹討回公道,讓那死人渣不能逍遙法外。

我那姐妹的家人既然不管我姐妹的死活,我也不願看他們拿到更多的賠償款。

這賠償款我情願多給你做代理費。李律師,我請你做風險代理吧。我先付你二千元代理費,由你全權代理此案,如果最後獲得賠償額十萬以下你就收這二千元,如果獲得賠償額十萬以上,超過十萬的部分,你提成一半,可不可以?”

林小曼名為風險代理,其實是不相信賠償額能有十萬元以上,這麼淺顯的激將法,李超當然一眼看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