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難覓案源(1 / 3)

九月中旬,華夏國的很多地方已經入秋了,而地處南國的深鵬依然姹紫嫣紅,酷熱難忍,宛如盛夏。

深鵬,華夏國的特區,華夏國最年輕的國際型大都市,這裏彙聚著眾多打拚奮鬥的年輕人,他們叫做鳳凰男。

“我終於是律師了!”清早,一個上穿得體白色襯衫,下著筆挺西褲,腳蹬光亮皮鞋,修長挺拔的英俊青年站在上佳律師事務所門口大聲高呼。

李超,經過一年的艱苦實習,終於在深鵬市有名的律所拿到了執業證書。

李超來自內陸省份的一個小山村,魚躍龍門在深鵬讀了大學,學的是法律專業,畢業後不想回到那荒蕪的山村,他有夢想要在深鵬立足成家立業,因此光榮地成為鳳凰男。

實習期間,李超每月僅有可憐的五百元實習工資。苦盡甘來,今天終於要成為一名律師了,可以辦案賺錢了!

就在李超美好遐想的時候,一聲冷笑在耳邊響起,一段刺耳的話語直入耳膜。

“嘿嘿。癡線,大呼小叫啥,辦到案子再來叫嚷。”

討厭的嘶啞聲,聽入耳中,宛如金屬摩擦著玻璃,無比的聒噪,讓人氣血翻騰。

李超眉宇間帶著怒氣往旁邊一看,果然一個蒜鼻子,長著兩條小短腿,矮乎乎胖墩墩的家夥正從奔馳車上滾下來,恥高氣揚地嘲諷道。這家夥叫薛東,綽號矮冬瓜,是上佳律師事務所大合夥人的兒子,最是紈絝。

前不久李超撞破過薛東以欺騙手段談朋友的好事,所以薛東一直對李超恨之入骨,一有機會就想踩一踩他以做報複。

“冬瓜,嘴巴放幹淨點。根據《華夏國民法通則》第101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你現在侵犯了我名譽權,我保留起訴你的權利。”

“哈哈!”薛東好像聽到了天大的笑話,一手捂著肚子一手指著李超,不屑地笑道:“按照什麼什麼法第多少條,少來這套了。法條,就你這書呆子氣外帶窮酸氣,唬誰啊,就你這熊樣一個星期都代理不到啥案子,就算能辦案子,也是撿別人剩下的。你在深鵬根本就混不開。”

法條是李超的綽號,他對法律條文倒背如流,為此被眾人叫開了,不過薛東叫得格外嘲諷。

李超淡淡地冷哼一聲,這樣的爛人不值得理會。

薛東挑釁地望了李超一眼,似笑非笑地問道,“法條敢不敢打個賭?”

“賭什麼?”這個矮冬瓜一再糾纏在律師工作的大學師姐,對自己也一再打壓,李超早就看他不爽了。

薛東轉著狡猾的小眼珠,陰險地笑著道,“賭一個星期你能賺到多少代理費。如果你一個星期內辦不到代理費十萬元以上的大案子,那就給我從上佳律師事務所滾蛋。”

一個案子十萬元代理費,這對新人是超大的挑戰。

“你敢嗎?”薛東眯著小眼睛,歪著頭壞壞笑著道。他是斷定李超在深鵬沒有人脈,短時間很難找到好案源。

李超隻看薛東那副德行,就知道他又想設套趕自己走。

要想在上佳律師事務所做下去,就必須要打消這小子的囂張氣焰。李超當即向前踏了一步,反問道,“冬瓜,要是我一個星期內能辦到代理費10萬以上的大案子呢?”

“嘿嘿”薛東滿不在乎地靠在自己的奔馳車上,有恃無恐地嘲笑道,“你不可能做到的,除非你靠所裏人幫忙,比如你師姐……”

李超冷冷地盯了薛東一眼,自信地道:“我不是你事事要靠他人,我要憑自己的本事贏你!”

薛東不屑地搖搖頭,滿不在乎地道:“要是你走狗屎運贏了的話,我就把我的辦公室讓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