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監督促進整改,內外引援建章立製
在此基礎上,區院采取多項措施,主動延伸檢察職能,將設想化為行動,積極參與集體宿舍綜合治理。
(一)製發檢察建議,回訪落實整改
區院走訪了涉案3處集體宿舍、相關街道居委和區房地管理局,了解現行管理措施和存在的管理困局,有針對性地對這些單位製發檢察建議,幫助租賃雙方製定集體宿舍管理製度,明確每個集體宿舍要配備管理人員和責任領導,定期開展對宿舍人員的法製安全教育;建議街道社區加大對轄區內集體宿舍情況的摸底和登記;建議房屋保障管理局與社區街道加強信息溝通,主動聯合相關部門對來滬青少年集體宿舍開展集中檢查。區院還通過電話、走訪等形式開展回訪,跟蹤整改情況。
(二)通報調研情況,借力宣傳東風
將區未成年人涉集體宿舍犯罪情況進行總結提煉形成《情況反映》,向區府、人大、政協、政法委進行呈報或直接彙報,引起了相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區院還利用報紙、網絡等媒體釋放積極管理的信號,回應社會群眾對“集體宿舍”、“群租”現象加大治理力度的呼聲。《檢察風雲》、《上海法治報》等多家媒體刊登了相關報道。
(三)內外引援借力,建立長期合作
對內,聯合本院社區檢察室,借助其紮根社區的優勢,與涉案集體宿舍所屬街道、居委會等加強聯係,跟蹤登記在案的集體宿舍點,並上門實地走訪。同時主動在轄區內尋找管理規範的集體宿舍示範點,尋找可供借鑒的宿舍管理經驗。對外,邀請區團委、社工團體共同加入到集體宿舍治理項目中,積極為來滬務工青年提供能夠滿足其精神文化需求的活動,以1-2年的時間集中開展綜合治理和跟蹤,建立示範點。
三、多方聯動務實推進,示範建設逐步形成
在各級領導的重視下,黃浦區院來滬青少年集體宿舍治理項目在區級層麵產生了廣泛的影響,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一)涉案單位整改措施一一落實
區院對涉案集體宿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法人”責任製,取得較好的整治效果。如案發單位某火鍋店投入專項經費,重新簽租了符合安全標準的集體宿舍,重新聘請了經驗豐富的安保負責人,在新的集體宿舍點“試住”,監督集體宿舍管理製度的落實情況。另一涉案的集體宿舍出租方彤舜公司會同承租方製定宿舍管理方案,並上牆公告,及時將相關情況呈報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聘請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為公司管理人員及員工提供日常的普法教育和谘詢。
(二)職能部門條塊聯動格局初現
區綜治委加強領導,將集體宿舍治理納入平安建設大格局。如相關社區街道作為屬地化管理的責任單位,區房屋保障管理局作為牽頭主管部門,會同公安、衛生、消防、工商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議,建立了“條塊互動、堵疏結合、綜合治理”的工作機製,進一步明確職責,增強合力。同時開展了聯合執法和重點整治,向業主發放《安全告知書》,對相關集體宿舍點開展宣傳教育,對一些非法集體宿舍點采取限期整改等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公安分局領導還專門聽取了分局人口辦關於本區來滬青少年集體宿舍排摸情況的彙報,提出抓源頭管理、加強安全檢查,加強實有人口信息登記,落實常態化管理措施等意見,將來滬青少年集體宿舍的治理工作切實納入相關工作計劃。
二、加強監督促進整改,內外引援建章立製
在此基礎上,區院采取多項措施,主動延伸檢察職能,將設想化為行動,積極參與集體宿舍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