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巡視工作的思考(1 / 3)

(四)反腐倡廉的形勢給黨內監督提出了新要求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黨把恢複建立巡視製度擺上了議事日程,尤其是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指出,要“改革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製,建立和完善巡視製度”。2003年,在對黨內監督製度不斷探索、不斷認識、不斷積累經驗的基礎上,中央頒布實施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將巡視製度作為黨內監督的十項製度之一確定下來。2007年,黨的十七大將巡視製度寫入了黨章,這是我們黨第一次在黨的根本大法中規定巡視製度,進一步確立了巡視製度在黨的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2009年,中央先後作出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成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和巡視機構更名等重要舉措部署(原來叫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現變更為中央巡視組),同年,還相繼出台了《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等多項製度規定,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中央對巡視工作的高度重視和進一步加強巡視工作的堅定決心,標誌著巡視工作進一步製度化、規範化。在不久前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大上,胡錦濤同誌代表黨中央再次強調,“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鍾長鳴”,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全麵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更好發揮巡視製度監督作用”。做好巡視工作對於加強黨內監督、推進懲防體係建設確是十分有效的手段之一。

這些年的實踐證明,巡視工作作為黨內監督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進行監督的有效形式,對於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推動中央和市委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提高黨組織的戰鬥力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巡視工作它本身具有製度優勢。它是一種上級組織對下級組織的監督,具有權威性和製衡性;是一種外部監督,具有客觀性和超脫性;是一種綜合監督,具有針對性和靈活性。

從這幾年直接參與上海市巡視工作的實踐來看,通過巡視挖出的腐敗分子確實很少,移交的反腐線索也不多,但是,巡視工作的成效是明顯的。被巡視單位中發現的在科學發展、民主集中、黨風廉政、作風建設、幹部選任等五個方麵存在的問題,不同程度地引起了上級黨委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推進了整改,不同程度地推動了被巡視單位的改革與發展。市委主要領導多次聽取彙報,並在巡視報告上作出批示。更重要的是,巡視給黨員領導幹部提了個醒,讓他們感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須常懷敬畏之心。古人曾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現在,我們的一些同誌在不同的領導崗位工作,享有人民賦予的不同的權力。需要有一種自覺的約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同誌多次表示,任何缺乏監督和製約的權力都容易導致腐敗。我們的權力來自人民,必須受到人民最嚴格的監督。我們要常懷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組織、敬畏人民、敬畏輿論。

(四)反腐倡廉的形勢給黨內監督提出了新要求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黨把恢複建立巡視製度擺上了議事日程,尤其是黨的十六大報告明確指出,要“改革和完善黨的紀律檢查體製,建立和完善巡視製度”。2003年,在對黨內監督製度不斷探索、不斷認識、不斷積累經驗的基礎上,中央頒布實施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將巡視製度作為黨內監督的十項製度之一確定下來。2007年,黨的十七大將巡視製度寫入了黨章,這是我們黨第一次在黨的根本大法中規定巡視製度,進一步確立了巡視製度在黨的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2009年,中央先後作出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成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和巡視機構更名等重要舉措部署(原來叫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巡視組,現變更為中央巡視組),同年,還相繼出台了《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等多項製度規定,這些都充分體現了中央對巡視工作的高度重視和進一步加強巡視工作的堅定決心,標誌著巡視工作進一步製度化、規範化。在不久前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大上,胡錦濤同誌代表黨中央再次強調,“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鍾長鳴”,要“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全麵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係建設”“更好發揮巡視製度監督作用”。做好巡視工作對於加強黨內監督、推進懲防體係建設確是十分有效的手段之一。

這些年的實踐證明,巡視工作作為黨內監督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上級黨組織對下級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進行監督的有效形式,對於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推動中央和市委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執行,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提高黨組織的戰鬥力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巡視工作它本身具有製度優勢。它是一種上級組織對下級組織的監督,具有權威性和製衡性;是一種外部監督,具有客觀性和超脫性;是一種綜合監督,具有針對性和靈活性。

從這幾年直接參與上海市巡視工作的實踐來看,通過巡視挖出的腐敗分子確實很少,移交的反腐線索也不多,但是,巡視工作的成效是明顯的。被巡視單位中發現的在科學發展、民主集中、黨風廉政、作風建設、幹部選任等五個方麵存在的問題,不同程度地引起了上級黨委和有關部門的重視,推進了整改,不同程度地推動了被巡視單位的改革與發展。市委主要領導多次聽取彙報,並在巡視報告上作出批示。更重要的是,巡視給黨員領導幹部提了個醒,讓他們感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須常懷敬畏之心。古人曾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現在,我們的一些同誌在不同的領導崗位工作,享有人民賦予的不同的權力。需要有一種自覺的約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同誌多次表示,任何缺乏監督和製約的權力都容易導致腐敗。我們的權力來自人民,必須受到人民最嚴格的監督。我們要常懷敬畏之心,敬畏法律、敬畏組織、敬畏人民、敬畏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