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興,製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於州而在於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民),適其俗,修其理(治),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治)乎?”餘又非之。
周之事跡,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國多,理(治)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民)者,百不有一。失在於製,不在於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跡,亦斷可見矣:有理(治)人(民)之製,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治)人(民)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製,守宰不得行其理(治);酷刑苦役,而萬人(民)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製,秦事然也。
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製其守宰,不製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治)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漢知孟舒於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拜之可也,複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民),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從之謀,周於同列,則相顧裂眥,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民)乎?漢事然也。
今國家盡製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製兵,謹擇守,則理(治)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漢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治)者也。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而變之,垂二百祀,大業彌固——何係於諸侯哉?
或者又以為:殷、周聖王也,而不革其製,固不當複議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製,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治)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治)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治);繼世而理(治)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民)之理(治)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民)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製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唐興,製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為宜也。然猶桀猾時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於州而在於兵,時則有叛將而無叛州,州縣之設,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民),適其俗,修其理(治),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遷其秩而已,何能理(治)乎?”餘又非之。
周之事跡,斷可見矣:列侯驕盈,黷貨事戎,大凡亂國多,理(治)國寡。侯伯不得變其政,天子不得變其君。私土子人(民)者,百不有一。失在於製,不在於政,周事然也。
秦之事跡,亦斷可見矣:有理(治)人(民)之製,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治)人(民)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製,守宰不得行其理(治);酷刑苦役,而萬人(民)側目。失在於政,不在於製,秦事然也。
漢興,天子之政行於郡,不行於國,製其守宰,不製其侯王。侯王雖亂,不可變也;國人雖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後掩捕而遷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財,怙勢作威,大刻於民者,無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謂理(治)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漢知孟舒於田叔,得魏尚於馮唐,聞黃霸之明審,睹汲黯之簡靖,拜之可也,複其位可也,臥而委之以輯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賞——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設使漢室盡城邑而侯王之,縱令其亂人(民),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術,莫得而施,黃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譴而導之,拜受而退已違矣。下令而削之,締交合從之謀,周於同列,則相顧裂眥,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則削其半;削其半,民猶瘁矣。曷若舉而移之以全其人(民)乎?漢事然也。
今國家盡製郡邑,連置守宰,其不可變也固矣。善製兵,謹擇守,則理(治)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漢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謂知理(治)者也。魏之承漢也,封爵猶建;晉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聞延祚。今矯而變之,垂二百祀,大業彌固——何係於諸侯哉?
或者又以為:殷、周聖王也,而不革其製,固不當複議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蓋以諸侯歸殷者三千焉,資以黜夏,湯不得而廢;歸周者八百焉,資以勝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為安,仍之以為俗,湯、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於己也,私其衛於子孫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為製,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盡臣畜於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治)安,斯得人者也。使賢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後可以理(治)安。今夫封建者,繼世而理(治);繼世而理(治)者,上果賢乎?下果不肖乎?則生人(民)之理(治)亂未可知也。將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民)之視聽,則又有世大夫世食祿邑,以盡其封略,聖賢生於其時,亦無以立於天下,封建者為之也。豈聖人之製使至於是乎?吾固曰:“非聖人之意也,勢也。”
指導大概
本篇是議論文,而且是議論文中的辯論文。辯論的題目是封建製和郡縣製的得失。辯論的對象是魏代的曹冏,他作《六代論》,晉代的陸機,他作《五等論》,都是擁護封建的人;還有唐代的杜佑等。曹、陸的論,《文選》裏有;杜佑等的意見,載在《唐書·宗室傳讚》裏——那“讚”裏也節錄了本篇的文字。本篇著重實際的政製,所以曆引周秦漢唐的事跡作證。但實際的政製總得有理論的根據;曹、陸都曾舉出他們理論的根據。柳宗元是反對封建的,他也有他的政治哲學作根據,這便是“勢”。他再三的說,“封建非聖人意也,勢也”。這是全篇的主旨。柳宗元生在安史亂後,又親見朱泚、朱滔、李希烈、王武俊、吳少誠、吳元濟、王承宗諸人作亂。這些都是“藩鎮”,都是軍閥的割據。篇中所謂“叛將”,便指的這些人。他們委任官吏,截留稅款,全不把朝廷放在眼裏。這很像春秋時代的強大的諸侯。柳宗元反對封建,是在這一種背景裏。他是因為對於當時政治的關心才引起了對於封建製的曆史的興趣;所以引證的事實一直到唐代,而且對於當時的局麵還建議了一個簡要的原則,供執政者參考。——柳宗元是唐朝的臣子,照例得避本朝帝王的諱。太宗諱“世民”,文中“世”作“代”,“民”作“人”——文中有兩個“民”字,大概是傳刻的人改的。高宗諱“治”,文中作“理”。當時人都得如此,不獨柳宗元一個。今在想著該是避諱的字下,都用括弧注出應作的本字,也許看起來明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