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在愛情與現實之間 第2章 沒牽過手的感情,算戀愛嗎?(2 / 2)

她那時的確特別相信他,再說周末在學校待也很無聊,就留了下來,和他一起到處逛逛,一起做做飯,一起看看他的稿子。

說來不可思議,他們就這樣相敬如賓地相處了半年裏的每一個周末,一次手也沒有牽過。跟同學說了,大家都嘖嘖稱奇,並笑她:“不是吧?這年頭,還真有柳下惠?”

而她每次回學校,在學校待五天,從來也不想他。他有時會給她宿舍打電話,她就會很不耐煩。

為什麼會這樣?過去和現在,她一直在分析這事。難道真是男人不壞,女人不愛?好像也無關乎男女,似乎愛犯賤成了現代人的一種時髦病!對你越尊重越好的,你不懂他的好,反而不會珍惜,對你不冷不熱若即若離的,你倒覺得有個性,心甘情願拿自己的熱臉去貼別人的冷屁股!

那時,他看她時,總是怯怯的眼神,或許是自卑學曆不如她高?不如她年輕?又或者愛得多一些的一方都是如此自覺卑微?而她看他時,總是淡然甚至是漠然的,她的眼睛對他,從來也沒有亮過,從來也沒有發過光,那種不由自主的戀愛的光。這一切,更加劇了他的怯怯和不自信。

所以,他們相處了半年,沒有拉過一次手。

她終於離開了他。因為她自己也忍無可忍這種陪他的無聊。喜歡一個人時,再不堪的時光也是美好的,而若不喜歡一個人,再喧囂的日子也是寂寥的。

但是,三年後,她又聯係了他,在她研究生快畢業的時候。

其實,第一次接觸他時,她就知道,他家境不錯,家人有一些背景,將她留在北京,幫她找個好單位,於錢於人方麵,他都可以做到。他也說過多次,會幫她的。這是第一次她和他能堅持半年的動力,也是她第二次回頭找他的原因。

三年了,他竟然還是單身。這一點,她也一直很奇怪。照說,他各方麵條件都不錯,又沒有負擔,找個人成家那是太容易了。當然也有可能是,三年他經曆了很多,都沒有成功,她到來的第二次,他正好是空檔期。

關於王銳,她一直沒弄明白,他是隻對她怯怯呢,還是對他喜歡的所有女人都怯怯,性格所致,以致多年一個人?還是在實際生活中,他也是個眼光很高的人,高不成低不就,所以導致多年獨身?

總之,那時,他沒有任何怨言地再次接納了她,並且對過去不置一詞。他們又像過去那樣,以那種模式再次相處了。

然而,這一次更短,隻一個月,她就已經無法忍受。她實在不願意為了某種實際的利益而用自己的感情去交換!犧牲一次也不行!她做不到!她想想就覺得是痛不欲生的事,那還不如去死呢!

老輩人說得好,強扭的瓜真是不甜啊!

權衡再三,她終於決定再次離開他,哪怕會為此失去他的所有幫助。

在她走的那一天,他仿佛預感到她再也不會回來,一向善良溫順寡言少語的他說了一句話,讓她非常震驚,並且難過,他說:

“繼續還是放棄,為什麼每次的選擇權都在你手裏?”

多年以後的現在,每每想起這個人,她都愧疚難當。僅僅是愧疚,有後悔嗎?她時常問自己。然後,她沉思良久,摸著自己的心,回答自己:不,我不後悔,雖然我現在有些心慌,有些著急,但倘若給我第三次機會,他仍能不計前嫌地接納我,我還是會第三次地離開他!

她還是想找個能碰撞出火花的人,哪怕一點點呢!

人是多麼矛盾的動物!女人尤其是!犯起賤來,真賤得夠可以的!

可有什麼辦法呢?她就不是那種女人,她做不到和男人各取所需!那樣做,比讓她死還要難受,她寧願去選擇死。

說到選擇死,她還真這麼幹過一回。那是離婚當天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