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總體目標是:努力把企業黨組織建設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成為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推動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堅強政治核心和戰鬥堡壘。主要任務是:(1)建設一個政治素質好、經營業績好、團結協作好、作風形象好,致力於為國有企業建功立業,得到職工群眾衷心擁護的企業領導班子。(2)建設一支經得起困難和風險考驗,在企業改革發展穩定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黨員隊伍。(3)建設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能夠熟練掌握相關科技知識和勞動技能的職工隊伍。(4)建立一套符合我國國情和適應現代企業製度要求,保證企業黨組織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機製。(5)形成一條加強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和黨組織自身建設的有效途徑。

二、建立健全企業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體製和機製

4.保證、監督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在中央企業的貫徹執行。堅持黨的領導、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是一個重大原則,任何時候都不能動搖。中央企業黨組織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全麵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部署和要求,推動企業按照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製定實施企業改革發展戰略,充分發揮國有經濟的主導作用。堅決落實宏觀調控的各項政策措施,積極承擔黨和國家賦予企業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在重大問題上和突發事件中自覺服從和維護國家利益。進一步增強群眾觀念,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和實踐經驗,努力把職工群眾改革發展的積極性調動好、發揮好、保護好。

5.探索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途徑和方式。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是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黨組織的重要職責,是黨組織在企業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徑。黨組織參與國有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主要內容是: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企業生產經營方針、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企業資產重組和資本運作中的重大問題,企業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製度的製定、修改,企業重要人事安排及內部機構的設置調整,涉及企業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各企業可以結合實際,把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內容具體化。

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要堅持和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企業領導體製。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公司的黨委成員可以通過法定程序分別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班子,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班子中的黨員可以依照有關規定進入黨委會。凡符合條件的,黨委書記和董事長可由一人擔任,董事長、總經理原則上分設。未設董事會的企業,可以實行黨委書記兼任副總經理、總經理兼任黨委副書記的交叉任職模式;根據實際情況,黨委書記和總經理(廠長)也可由一人擔任。已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公司,黨委會和法人治理結構要通過建立健全議事規則,完善黨組織參與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和工作機製。黨組織對重大問題要集體研究,由進入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班子的黨委成員通過多種方式分別反映黨組織的意見和建議,使黨組織的主張在企業決策中得到重視和體現,並把法人治理結構的決策結果反饋給黨組織,實現決策的科學民主。同時,充分發揮董事會對重大問題統一決策、監事會有效監督的作用。未設董事會的企業可以采取聯席會議方式,由黨委成員和經營管理班子成員共同研究決定重大問題。企業黨組織要積極推動企業重大問題決策的貫徹落實。企業重大問題決策作出後,黨委要發動全體黨員,團結帶領廣大職工,推動決策的實施。黨委發現企業重大問題決策不符合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或脫離實際時,應及時提出意見。如得不到糾正,應當向上級反映。

3.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總體目標是:努力把企業黨組織建設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成為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推動中央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堅強政治核心和戰鬥堡壘。主要任務是:(1)建設一個政治素質好、經營業績好、團結協作好、作風形象好,致力於為國有企業建功立業,得到職工群眾衷心擁護的企業領導班子。(2)建設一支經得起困難和風險考驗,在企業改革發展穩定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黨員隊伍。(3)建設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能夠熟練掌握相關科技知識和勞動技能的職工隊伍。(4)建立一套符合我國國情和適應現代企業製度要求,保證企業黨組織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機製。(5)形成一條加強思想政治工作、企業文化建設和黨組織自身建設的有效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