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心裏在想:怎麼會這樣?自己竟然被一個男的擁在懷裏,這裏耳目眾多,幸好林叔叔今天沒過來,要不傳到老媽耳朵裏我就慘啦。不過他的懷抱是那麼的溫暖,感覺真的很舒服……
另一個則在想:丁叮隻是個孩子,我怎麼可能會對他有感覺,更糟糕的是他還是個男孩子,我怎麼回事啊?對了,是不是因為我太久沒有女人了,也許我該快點找個女人。可是,這種感覺真的很奇妙,那是種憐惜、心疼和占有欲洶湧襲來,擁有他似乎比擁有財富更令人滿足,好像擁有了整個世界。難道這就是愛嗎?我愛上了這個小男孩。
舞台上的勁歌熱舞,酒吧內的歡聲笑語沒有傳進兩個人耳朵裏,他們倆呆在各自思緒的世界裏。
靜靜的沒有半句言語,回過神來兩個人都覺得這種氣氛特別奇怪。
“我的果汁來了。”
“快喝你的果汁。”
不約而同地開口說話,不約而同一隻小手和一隻大手同時伸向了杯子,兩隻不同的手形成環形同時握住了杯子,也握住了對方的手。
時間靜止了、動作靜止了、人也靜止了,好似有電流在這狹小的空間竄動。溫暖以手為導火線,流向了對方,兩股溫暖彙聚在一起襲遍全身。那是種契合,好像這兩隻手原來就應該這麼交纏著。
默默的兩個人的視線都停在對方臉上。在丁叮眼裏,眼前的他雖然還是像平時那般,但抿得更緊的嘴唇顯示了他的不安;他眼裏的光芒是那麼強烈,有決心、有堅定、有憐惜、有掠奪……這些東西雖然很吸引人但還不足以挑動她的心弦,最讓人動情的是他眼底那赤裸裸的愛。
而在李浩旭心底,該死的什麼性別年齡全都不重要。此刻他的眼前隻有他因為不安而略顯蒼白的容顏。他長長的睫毛下閃爍著兩顆如天上星星般璀璨的眼睛,眼睛訴說著純真、迷茫以及不知所措。他是那麼的無助,嫣紅的小嘴鑲嵌在蒼白的臉上是那麼的突出,讓自己想不顧一切把他摟住,擁進懷中再狠狠地吻住那小嘴,傳達自己濃濃的愛意。
李浩旭是是這麼想的,他也控製不住自己想要這麼做,就在他站起來緩緩地朝那誘人的紅唇靠近時,突然身邊有兩個人走過,他們邊走邊說到:“快點快點,快十二點了,冰姬的演出快開始了。”
聽到“冰姬”兩個字,丁叮一怔,臉色恢複了正常,理智與平時的淘氣也很快歸位了,看著眼前這張特大寫真酷臉照片她嫣然一笑,緊接著在某人的大手中抽出自己的纖纖小手,毫不客氣地擰了擰某人英俊挺拔的鼻子,然後在某人還未反應過來之前,謹遵古人教誨三十六計走為上計——溜之大吉。
等李浩旭回過神來丁叮已經不見蹤影了,隻有桌子上完好擺放著的果汁證明剛才的確不是幻覺。這是什麼狀況啊?本來應該溫馨浪漫的氣氛怎麼轉眼間出現戲劇性變化,真令他哭笑不得。
燈光一暗,時鍾滴答滴答走到午夜十二點,冰姬出現了。如往日般的動聽歌聲家上美妙的舞蹈,全場所有的人都沉浸其中如癡如醉。
可是今晚,李浩旭卻心不在焉,他無心觀賞自己極為喜歡的舞蹈,也無心聆聽這動聽的歌聲,他的腦海裏隻有兩個字“丁叮”。
到這個時候李浩旭不得不承認自己的確是喜歡上了丁叮,確切地說比喜歡還更深一些,難道是愛?愛就愛了,愛一個人無關他的年齡、容貌、家境、財富甚至性別。
見過了太多的虛偽與勢利,李浩旭已經學會在付出感情前應該先預算自己能付出多大的代價:“沒有想過愛情會降臨在自己的身上,丁叮會和那些人一樣,真的會和那些人一樣為了錢就把其他的全都拋棄掉,真的會嗎?不,丁叮不會,丁叮應該不會,就算會我也認了。”
潮水般的鼓掌聲響起,冰姬的歌舞結束了,她例行的致謝幕禮。李浩旭的思緒混亂沒有留心看,所以他沒發現今天冰姬在跳舞及謝幕時有點異常地望著這個角落,如果他留意到了的話,他也許會發現什麼。
這麼久了,怎麼還沒看見丁叮,他離開也有一個多小時了。李浩旭叫來服務生詢問,得到的答案是他走了。
這時李浩旭才發現除了知道他叫丁叮外,其實自己對他一無所知。沒關係,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知道他在這裏打工其他的都會搞清楚的。既然人已經走了自己也沒必要再呆在這裏。哦,對了打個電話給丁嚀看看她需不需要去接她,來到這裏後怎麼自己好像和姓丁的特別有緣啊。
想到這裏,李浩旭決定明晚再來,現在走人,畢竟第一晚帶丁嚀出來也很應該把她送回家的。當他開著車子呼嘯而去時,後麵有個目送他離去的瘦小身影喃喃說道:“剛才他開走那輛車很像是老大的車子,他難道跟老大認識?不可能,老大全身都貼著“生人勿近”的標簽,他們不可能有任何關聯。再說老大也不可能這個時候還在外麵,可能是我看花眼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