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古代希臘:國家與社會概念的混同
在希臘城邦製度下,城邦之間那種相互隔絕、自成係統的關係,使得國家與社會的混同,成為順理成章的事情。
一、城邦及其製度
在古代希臘世界,學者將城邦稱為polis。據亞裏士多德《政治學》的譯者吳壽彭解釋,從這個詞衍生出政治(或政治學,politics)、政體(或共和製,politeia)等重要術語,城邦成了政治學的根脈,polis是認識國家或政治的第一個重要概念。近代英文將它譯作city-state,意思是城市國家。
從地理結構上看,城邦或者像雅典那樣,以衛城為中心,或者像以弗所那樣,憑借一片高聳的山地,即以城市作為中心區域,周圍有一片農村。城市一般建有神廟、劇場、廣場、圖書館、各類公共設施、住宅區等,作為公共活動場所。雅典是當時最大的城邦,人口高峰值為四十萬,縱橫五十公裏,其他城邦幅員一般更小。
城邦製度的最大特征,在於各城邦閉關自守。農村保障本城邦的糧食供應,外邦人充當工匠和商人,往來於各城邦之間。居民到了其他城邦,便失去生活保障,甚至可能淪為奴隸。戰敗的城邦,其成員全部變成奴隸,就是極端例證。所以居民隻能生活在出生地城邦之中,其宗教、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活動都在城邦的範圍內進行,城市便是這些活動的核心區域。
維係這種城邦製度的關鍵因素,就是嚴格的政治身份,即狹隘的公民權利。在城邦向外開拓、殖民的發展初期,隻有城市居民是公民,而且他們都是成年人與男性家長。鄉鎮、農村的居民稱為人民,即非公民,以後公民權才擴展到他們身上。隨著戰爭、災荒、政製變遷的需要,公民資格又會在寬嚴標準之間遊動,例如,考察該居民是否祖籍本城邦,或者考察其父係與母係家族是否均為公民。在公民家庭之內,婦女和兒童是自由人,但不享有政治權利。在曆史記載中,隻有個別城邦賦予婦女不完全的公民權。在雅典,幾十萬居民中,公民人數一般在兩萬上下波動,例如,公元前五世紀中葉,公民人數大約兩萬;波羅奔尼撒戰爭後期,在“四百人議事會”主政的寡頭政治期間,公民人數銳減到五千;到前四世紀中期,又恢複到兩萬人。 即使在民主製高峰期,經常參加公民大會的往往隻有兩三千人,通過重大決議時也不過六千人左右。在希臘人看來,公民人數應維持在自給自足的水平上,太小不足以自衛,太大則難以維持法紀。理想的規模是一個城邦擁有一萬男性公民,例如,中部希臘的赫拉克利亞?特拉奇尼亞、西西裏的卡塔納以及阿卡迪亞,都是這個數量。
第一節 古代希臘:國家與社會概念的混同
在希臘城邦製度下,城邦之間那種相互隔絕、自成係統的關係,使得國家與社會的混同,成為順理成章的事情。
一、城邦及其製度
在古代希臘世界,學者將城邦稱為polis。據亞裏士多德《政治學》的譯者吳壽彭解釋,從這個詞衍生出政治(或政治學,politics)、政體(或共和製,politeia)等重要術語,城邦成了政治學的根脈,polis是認識國家或政治的第一個重要概念。近代英文將它譯作city-state,意思是城市國家。
從地理結構上看,城邦或者像雅典那樣,以衛城為中心,或者像以弗所那樣,憑借一片高聳的山地,即以城市作為中心區域,周圍有一片農村。城市一般建有神廟、劇場、廣場、圖書館、各類公共設施、住宅區等,作為公共活動場所。雅典是當時最大的城邦,人口高峰值為四十萬,縱橫五十公裏,其他城邦幅員一般更小。
城邦製度的最大特征,在於各城邦閉關自守。農村保障本城邦的糧食供應,外邦人充當工匠和商人,往來於各城邦之間。居民到了其他城邦,便失去生活保障,甚至可能淪為奴隸。戰敗的城邦,其成員全部變成奴隸,就是極端例證。所以居民隻能生活在出生地城邦之中,其宗教、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文化活動都在城邦的範圍內進行,城市便是這些活動的核心區域。
維係這種城邦製度的關鍵因素,就是嚴格的政治身份,即狹隘的公民權利。在城邦向外開拓、殖民的發展初期,隻有城市居民是公民,而且他們都是成年人與男性家長。鄉鎮、農村的居民稱為人民,即非公民,以後公民權才擴展到他們身上。隨著戰爭、災荒、政製變遷的需要,公民資格又會在寬嚴標準之間遊動,例如,考察該居民是否祖籍本城邦,或者考察其父係與母係家族是否均為公民。在公民家庭之內,婦女和兒童是自由人,但不享有政治權利。在曆史記載中,隻有個別城邦賦予婦女不完全的公民權。在雅典,幾十萬居民中,公民人數一般在兩萬上下波動,例如,公元前五世紀中葉,公民人數大約兩萬;波羅奔尼撒戰爭後期,在“四百人議事會”主政的寡頭政治期間,公民人數銳減到五千;到前四世紀中期,又恢複到兩萬人。 即使在民主製高峰期,經常參加公民大會的往往隻有兩三千人,通過重大決議時也不過六千人左右。在希臘人看來,公民人數應維持在自給自足的水平上,太小不足以自衛,太大則難以維持法紀。理想的規模是一個城邦擁有一萬男性公民,例如,中部希臘的赫拉克利亞?特拉奇尼亞、西西裏的卡塔納以及阿卡迪亞,都是這個數量。
公民的特權表現在:其一,隻有他們才有權利參與政治事務,討論和決定城邦重大政策;其二,隻有他們才有資格分得一份土地,以養活全家。公民既然享有權利,所以也有義務參加公民軍,自備武裝,保衛城邦。思想家蘇格拉底在波羅奔尼撒戰爭中,便作為雅典的重裝步兵,參加過對外征戰。公民權利排斥邊區居民和外邦人,特別是外邦人被嚴格禁止購買土地,不得繼承公民的遺產。外邦人隻有成為公民的被保護人,才能具有法律上的地位,允許經商和訂立契約,維護財產安全,受到司法的保護。 可見,是否享有政治身份,是城邦居民獲得其他一切基本社會生活條件的必要前提。在政治製度發生重大變動的時刻,公民資格的範圍會隨之擴大或縮小,這些直接影響到各種生活條件的享有,所以希臘人認為政體的性質決定城邦的異同,相信政體是城邦居民的生活方式。這些話都是十分實在的概括,反映了當時高度政治化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