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禁了,我並有寫違規的字眼,現在正在解禁中,希望盡恢~
第十章塵埃落定
一晃就到了第65天,管把我帶到了辦公區,說我的案子已經判了跟他去判決書。又是一個穿著警服的人接待的我,他跟我說:“你的案子判決書已經下來了”,隨後就從公文包裏拿出了判決書遞給了我。我接過判決書迫不及待的就看了起來,看到刑罰是妨害公務罪,拘役三個月。我當時高興了,終於離開這個鬼地方了,我已經在裏麵呆了65天,還有26天就可以家了,的激動了,連連跟警官道謝。那個警官說:“我代朋友給你傳個話,你不要上訴,這個罪已經很輕了,拘役的處罰不計入個人檔案。去後好好呆著惹事也亂說話,還有不到1個月你就能出去了。”我一次連聲道謝。之後就跟著管了監室。
到號裏之後,他們就問我是怎麼判的,我一五一十的說了。二毛的說:“這可是好了,估計那個當事人肯定撤訴了,要不然你不會判的這麼輕。”他接著分析說:“正常當事人不撤訴,案子不會這麼就能了結,就案情非常晰的也得3個月以上能了結,你的情況,能讓當事人撤訴肯定家裏了不少錢。”這個我當時也不道麼情況,後來聽家裏人說,我媽道我犯了這個事急得都不行了,我的那幾個姨和舅都在想辦法,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
當時那個警在白城地區醫院住院,他本身血小板下,傷口不能愈合,隻能住院療。我媽去了好幾趟醫院求他撤訴,對方就是不肯,送他錢也不要,最後我媽實在沒有辦法就在病房給人家跪下了求他,最後對方看到了我媽的這份護子之心,第二天就撤訴了。最後我媽的住院費,又給對方拿了1萬塊錢。哎.....,的是一失足成裏恨呐。難為我媽了,生了個我這樣的不孝子,出生的時就是超生,長大了還不給父母爭倒給他們添亂,還讓自己的媽了這麼大的屈,的是不應該了。如果等我爸媽老了,我還不孝順他們,那我都不配人。
還有26天我就能家了,在看守所最後的10天我從監室調到一樓的一個房間,和另外一個號友一起理監室樓下的一個小菜園,負責鋤草、澆水等,他也是還有不到15天就刑滿釋的人。小菜園裏種了白菜、蘿卜、大蔥、茄子、柿子等蔬菜。時至9月份,都已經成熟了。自從這天起,我就不用天天在號裏呆著了,可以在菜園裏隨的走動,有的時還能偷摸的吃個柿子麼的,沒有人管我們。這跟在監室裏的生活全兩個樣子,的覺自己已經自由了。可是到晚上睡覺的時卻開始失眠了,萬緒湧上心間,出去之後麵臨的所有問題。其中最大的一個問題就是到老家後我將去從,是否還繼續留在家裏種地,是否應該趁這個機給自己足夠的借口出去闖蕩一翻?賺多的錢來孝敬父母,是輾轉反側,徹夜難眠。。
天早起吃早餐,我就去小菜園裏溜達,呼吸新鮮的氣,一分鍾都不想在號裏多呆。這個時二樓監室的人看見我就會找我聊天,我道他們找我聊天接我,目的就是想讓我給他們摘點蔬菜。起初我不敢去摘,我怕管發現後會處理我。可是當我跟這些嫌犯熟悉了之後,看他們可憐,就冒著發現的風險給個的幾個人摘了,幸好沒發現過。現在想一想其實的沒有必要摘給他們,他們的目的性了,跟我聊天接我無非不就是因為這個嗎?我當時的想單純了。
10月9日,還有一天我就可以離開看守所了,這幾天考慮是否離開老家也有了決定,我要離開這個悲哀的地方出去闖一闖。留在老家心裏不甘心了,起的比雞早,睡的比狗晚,一天累的跟牛一樣,而最後的入還沒有障,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這一天,我跟我原來住的那個監室的人道,其中,二毛的和陳老都給我留了電話,讓我傳給他們的家人,無非就是報個平而已,其它的家裏人都幫不上忙。這是我在看守所的最後一天,我道明天我媽能來接我,我終於可以家啦,終於可以離開這個鬼地方了,一輩子都不想來的地方。雖然三個月對於一個人的一生過於短暫,但是在這裏的能變一個人。要謝上天給我的這次經,讓我以後的人生加的彩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