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以物喜(1 / 2)

一個下午,林守鬱往返於各大銀行,回到家裏已經七點多了,奢侈的點了一份外賣,吃完飯,將屋子裏麵的書歸類擺放整齊。

忙完已經九點多了,拿出手機,班群裏麵很熱鬧,同學們分享著旅遊的見聞,林守鬱忽然有一種遺世而獨立的孤獨,別人的快樂與我無關。

林守鬱放下手機,拿起廖一梅,的《像我這樣笨拙地生活》看了起來。

全篇如同話劇台詞一般的語言,堪稱一流,林守鬱拿起筆在書上標注。

“你得有權利有資格才能誇獎我,不是每個人的誇獎都會讓我高興。”

林守鬱很喜歡這句話,老師們的關懷,每次考試結束公布成績單同學們的驚歎,林守鬱並不覺得開心。因為父母出了意外之後,林守鬱就沒有分享喜悅的對象了。

高中時光,讀書讀的好的男生很招女孩子喜歡,不過林守鬱算是一個意外,畢竟沒有女生會喜歡一個課外時間泡在磚廠和集市的男生。

伴著書香林守鬱靠在椅子上睡著了。

清晨的鳥鳴,夏日難得的清涼,讓林守鬱從夢中悠悠醒來。

推開房門,走到街邊的雜貨鋪,買下一小束香燭,一瓶燒酒,一包瓜子。

騎著那輛單車,這是林守鬱十五歲生日,林母送的生日禮物。

半個多小時後,林守鬱到了今天的目的地——城西公墓。

“小林,來了!”守門的大爺招呼了一聲。

“車子先放您這裏了!”林守鬱把車子放在門衛小屋外,和看門大爺說一了一聲,提著東西走了進去。

在公墓的一角,林守鬱做了下來,麵前是一塊墓碑,墓碑照片山上的中年夫妻臉上帶著笑。

林守鬱沒有說話,將燒酒和瓜子放在墓碑前,點燃香燭,盤腿坐在墓碑前,安靜的看著香燭燃盡。

拍了拍屁股上的浮土,臨走的時候往看門大爺手裏塞了一封裝著一千塊錢的信封,“大爺,讓您費心了!”

不等看門大爺推脫,林守鬱騎著單車就離開了,後頭看了一眼公墓的牌匾,林守鬱的頭再也沒有回。

隻是今天的風沙太大,日頭太曬,所以少年的單車騎的更快了一分。

回到家中,林守鬱拿起手機準備看一眼時間,卻發現這部出廠五年多的二手手機因為電池鼓包黑屏了。

“看來要買一部手機了。”林守鬱情緒有點低落。

剛才騎車出了一身汗,林守鬱衝了個澡,看著鏡子中的自己,幾年來的勞動,雖然經曆了很多委屈,很多勞累,但是卻鍛煉出了一副好身板。

一米八的身高,七十公斤的體重,肌肉線條分明,皮膚因為經常暴曬有些粗糙,膚色也有些黝黑。

林守鬱的臉龐依稀還能看出林父西北漢子的底子,不過也揉雜著林母江南水鄉的秀美,七分粗獷,三分秀氣,濃眉大眼,用公墓看門大爺的話說:“是個俊後生。”

穿好衣服,白色的短袖,一條普通的牛仔褲,一雙有些磨損的板鞋,都是地毯上淘來的東西,出了質量過關,版型有些老氣,不過林守鬱覺得還不錯。

“吃飽飯,記得加衣服!”這是林母最後留給兒子的遺言,林守鬱牢記在心。

下午,林守鬱出去了一趟,磨了半個多小時價格,用六百塊拿下了一部八成新的國產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