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番說辭,讓我徹底放下了顧慮,真的和芙蘭在一起同居,準備結婚。
不過,提到具體結婚時間,總是被她以各種理由推脫,期初我也沒放在心上,畢竟結婚不都是女方急嗎,我急什麼?
芙蘭本身就非常獨立,更不缺錢,所以我們在一起很和諧,完全沒有我擔心的各種問題。
不過,在我們見過父母後,我終於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我不急著結婚,我老媽很急,而她年紀也不小,可是丈母娘那邊完全沒有催我的意思,我媽對她的催促也石沉大海,她也從沒給我說過這事。
就在我想問她到底為什麼不急著結婚時,她先攤牌了,她懷孕了,我們有了孩子。
可是她不準備結婚。
“為什麼?”
“我隻想要孩子,不想要婚姻!”
大家不要誤會,這話不是我說的,而是她說的。
我,我一頭問號,怎麼感覺我像個被拋棄的?
她隻是不結婚,也沒有不讓我認孩子,或者和我分手,再弄什麼經濟糾紛的意思,更沒有和我不聯係,出國什麼的。
甚至還說,將來我還是孩子的父親,除了不結婚,我們兩人和正常夫妻沒有什麼區別。
我完全不明白這一切是為什麼,就是專門問她,也沒有答案,隻說我不懂。
可她不和我說,我怎麼懂?
最後她就說了一句,什麼她和我一樣,完全不想聽任何人的管教。
她是獨立的人,奉行女權,有沒有我,她都可以自己養育孩子,不會依附於任何人。
最後還開玩笑的說:“如果我可以一個人生孩子,根本不會找你談戀愛。”
這是什麼話啊,要是她真這樣認為,怎麼不去醫院找捐精的人直接做試管嬰兒?
當然,這隻是玩笑話,她不像她說的那麼無情,隻是想獨立。
說實話她這想法我是非常支持的,因為我也是這樣想的,隻不過,大部分女性可沒本事單獨撫養孩子,我要真這樣做,別說良心過不去,法律也不允許。
可現在,這行為發生在芙蘭身上,我能怎麼辦,難道去狀告法院,逼她負責?
我頭一次覺得,一個人太獨立有點不好。
為了能抽出時間照顧她,我加班了三天趕時長,終於擠出了一個周末時間去陪她,可惜她有點不領情,她沒時間,還在上班。
我費了好大勁,扯出什麼化妝品對孩子不好,才讓她放棄了上班的想法,在家辦公。
至於我的錢,她不要,她有的是錢。
“那你還上什麼班?”
“誰給你說我上班就是為了掙錢?”
她這話一時讓我無話可說,是啊,上班不是為錢,起碼對我們這些不缺錢的人來說不是。
我們的錢存銀行,放股市,就是什麼也不做,利息分紅也夠一般的生活花費了。
她出生貧窮,雖然在賣奢侈品,自己卻不用,存夠買房子的錢了,可是完全沒有用巨款在上海買房子的意思。
按她的意思,她隻想在老家生活,和我在一起,也隻是想讓孩子有上海戶口,將來孩子想到大城市,比較方便,更沒有蹭我戶口的意思。
“我上班,隻是為了證明自己能獨立在大城市生活,甚至一個人帶著孩子也沒問題,我不弱於任何人,不論男女。但這不是我的本意,我想回老家生活,像陶淵明那樣有自己的時間,而不是一直給別人工作。”
“這麼說你是個隱士了,那還生孩子幹嘛,不怕讓下一代吃苦?”
隱士什麼的我知道,在我看來就是隻會填飽肚子的失敗者,不敢到社會上和人競爭,認慫往後退,甚至退到躺平,不結婚,不工作,不生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