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識他,是在他十歲。是他孤獨的開始。退出人群之後,人群中少到他的身影,而人群應該早已經將他遺忘。他默默的注視著他已經退出的人群。似乎在搜尋。一他找到了我,而我也恰恰注到了他,於是我們快就達成了共鳴,成了缺一不可的陪伴。
我問過他,這樣孤獨嗎。
他說:孤獨可能更適作為一個對清醒的懲罰。
後他便不再釋。
時間的逝讓我們關越來越近,經一個人的他,為有了我的陪伴,也便覺得不在像以樣孤獨。可也就算有了我的陪伴,孤獨的氣氛還是散發在我們的周圍。我們在一塊不說話不作聲時。空氣是死一樣的寂靜,為了打破這樣的氣氛,我開口了。
“為不朋友呢”。
“我也不啊,跟他們不適吧,總之也就是忘記怎朋友了”。
他的輕輕的笑了笑。真奇怪,朋友能忘記?
我著問:
“一個人這樣子不孤單嗎,來挺喜歡孤獨的嘛”。
“誰又會真的喜歡孤獨呢”。他的話我不太能,也不準備在著問下。
話就結束。
“出走走吧”,他議。
“不是不喜歡出門嗎?”我問他。
“走走吧,久沒出了,總不能讓這副肉身壞下吧”。
於是穿鞋,準備陪他出門走走。
出門。他拿著鏡子,照來照,手在頭發上擺弄來擺弄,來。總是覺得不滿,後他下鏡子,手往頭發上搓來搓。我著他這亂蓬蓬的頭發笑了。
他也笑了說到:“有時候覺得自己,有時候又覺得自己難的要死,真不是線,還是發型還是他的,嘿嘿”。
我,他心裏已經是認定自己就是一個醜逼,自卑感充斥著他,真佩服他還能笑得出來。著他糟蹋得亂蓬蓬的頭發,我上幫他縷順。“嗯,這樣不多了?”他不鏡子,衝我笑嘻嘻的。我醒他:“耳忘記了”。笑容掩飾了他的尷尬,隨跑進房間。“哎,記不”。“沒關,走吧,磨蹭了這久”。
出門,整的著裝,梳的發型。結剛一出小區,就一陣大風吹了樣。他停住了腳步,著手又準備擺弄他的頭發,試圖挽他的發型。手剛蹭到頭發,就我叫住。“快走吧,今有點冷,等會還會刮風的”。他喃喃氣。他戴上耳,是不影響我們。他說,“風跟雨是朋友,就像我們兩個一樣”。我不大。剛問他,他竟唱了來。
刮風這我試過握著手
偏偏雨漸漸大到我不見
還有多久我才能在身邊
等到晴也許我會一點
周傑倫的《晴》,我這是我跟他非喜歡的一首歌。
唱完高潮部分後,他問我,“怎樣,聽嗎?”。我不怎評價。考片刻,還是答到,“聽”。
他笑了。他唱的確實不怎樣,調子不對,氣也不上來,中間還斷斷續續的,不過他唱的入迷,開心。我不打擾他自我沉浸,說了聽,他會更開心。畢竟我們不是專業歌手,唱歌隨心所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