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狩獵
城門口那兩個守衛的話,天賜是沒有聽見的,對於狩獵隊已經出發準備捕殺金角鼠的事,天賜也是不知道的。
現在,他有明確的目標,那就是狩獵,為自己準備更多一點的食物和水,然後再次前往陽城,不打算把那書屋的書都給看完,但至少自己挑選出來的那幾箱子書,得看完。
不過在開始狩獵之前,天賜還有一件事需要做,那就是要將書屋的主人,給入土為安。
書屋,是天賜給那間木屋起的名字,作為那麼一間特殊的木屋,用這樣的一個名字來記憶,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情,就像天賜給新認識的那些動植物起名字一樣。
對於墓葬風水什麼的,天賜是沒有什麼研究的,所以對於找埋骨之地,天賜是按照自己的標準來的:找個怪物不會覓食或撲食的地方。
這樣,可以保證書屋的主人入土之後,不會再被冒犯到,這也算是天賜對他的一種補償吧,畢竟,書屋的那些書,從某種程度上說,他也隻是一個借閱者。
天賜沒有直線深入到迷霧森林,而是繞著外圍,避開了周圍集群性怪物聚集地,最後是來到了一處像橫放的兩根筷子一樣的山穀。
山穀呈東西向,深約有數十米,天賜站立處為最高點,越往遠處,則呈緩緩合攏之勢,最後於山林融為一體。
天賜判斷,這應該是一條雨季山洪衝刷出來的溝壑,如果將書屋主人葬在這裏,那一到雨季,就極有可能將被山洪給衝刷走。
但同樣,因為已經有了這條溝壑存在,所以即便是雨季形成山洪,那極大可能是順著山穀宣泄出去,而山穀兩邊,會相對的形成一個安全區。
這就有點像天賜跟書上看到的風暴眼一樣,強大的風暴在旋轉時產生的扭曲力可以摧毀一切,但作為風暴的中心,也就是風眼,卻一點風也沒有。
再者,在山穀的周圍天賜也沒有發現任何怪物進食或者捕食所留下的痕跡,這也就是說,這裏相對於其他地方,是不受怪物喜愛的。
兩個條件都滿足,這裏算是一個不錯的埋骨之地了。
找好位置,挖個坑,天賜將包裹整個放了進去,然後將地麵恢複成原來的樣子,那多出的土,則是他撒到了山穀。
不做成墳堆,不立木碑,天賜是不想有人或者怪物來打擾到這位的休息。
“這也是我能為你做的事情,你屋子裏的那些書,就暫時先借我看看了哈,那你就在這好好休息,咱們後會無期。”
做了禮,天賜就是離開了,書屋主人的事,他已經辦完了,現在該去狩獵了。
就狩獵目標而言,在這迷霧森林裏,草食性動物的捕捉難度比肉食性動物難度更大一些,但安全性卻是更高一些。
天賜這次的目標是長耳灰兔,這種兔子高三米長五米,彈跳力強悍,喜食蘇丹草,肉質細膩,風幹之後有種獨特的鮮味。
長耳灰兔一般生活在灌木從,灌木叢多生蘇丹草,是它們有效的食物來源,但同樣的,也為它們帶來了危險。
灌木不比喬木,再加上長耳灰兔強壯龐大的身軀,這就使得低矮的灌木很難對它們形成有效的遮蔽保護,所以,為了躲避天敵的捕殺,長耳灰兔進化出了強壯有力的四肢,可以支持它們長時間高速的奔跑。
天賜在第一次見到長耳灰兔的時候,就跟蹤過它,也是在那個時候,天賜知道了什麼叫做“貼地飛行”,也就是幾個呼吸的時間,就跑出了天賜的視野範圍。
要知道,即便在灌木叢裏,以天賜的視力,有效視野範圍也能達到方圓五裏,如果是在喬木林,借助樹冠的高度優勢,這個範圍可以擴至十裏以上。
所以,可以想象一下長耳灰兔的速度到底有多快!
也正是因為這種快的離譜的速度,使得在地麵上以長耳灰兔為食的肉食性動物少之又少,真正以長耳灰兔為獵物的捕食者大多數來自天空,赤羽鷹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