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洗了個澡,離開酒店回去的路上,她走進一家藥店買了“事後藥”,以防萬一嘛!
三天後,她收到一個包裹;拆開一瞧,嚇的她直接扔了出去。因為包裹裏放著的,竟然是一套專門給死人入殮時穿的衣服!
這一扔,一張紙條飄了出來,女孩猶豫半天,還是把紙條撿了起來。隻見上麵寫著:你好!你大概不記得我了,我卻還記得你。在這,我十分感謝你一周前讓我度過了一個難忘的夜晚。衣服收到了吧?別害怕,我沒有別的意思,隻是想告訴你,歡迎加入HIV病人的“大家庭”!
看到“HIV”這個詞,女孩的大腦傳來“轟”的一聲,當即暈了過去。
女孩醒來,大腦還是渾渾噩噩的。抱著最後一線希望,她趕去醫院做了抽血檢查。報告很快就出來了,醫生沒有告訴她明確的結果,隻是建議留院觀察。
結果顯而易見了,女孩甚至都不用去看報告上的結論,她流著淚跑出了醫院。回到住處,女孩倚靠著門癱坐在地上,心裏後悔萬分。可這世上沒有後悔藥,人必須為自己做過的事承擔相應的責任。
失魂落魄般過了兩天,女孩始終無法說服自己去勇敢麵對眼下的狀況。她把家裏稍微收拾了一下,換了套衣服,打開Ins發了一條動態,然後出門去了。
聽了女孩的敘述,孫翊和楊俊下意識的後退兩步,這屬於人類趨利避害的本能。盡管兩人都知道,人人談起就會為之色變的“HIV”病毒,隻有血液、母嬰以及某不可描述的行為這三種傳播途徑。而人和人之間的肢體觸碰,隻要觸碰的部位沒有傷口,是不會被感染的。更何況,孫翊和楊俊不是普通人!
“報警吧!這事不是我們能管的。”孫翊建議把這件事交給警方處理。
“嗯!”楊俊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點頭同意。
孫翊掏出手機,撥打了“112”,這是南韓通用的報警電話,類似於華夏的“110”和燈塔的“911”。
電話打通以後,孫翊用盡可能簡短的敘述把事情簡說了一遍就掛了。等了二十多分鍾,樓下傳來了車輛發動機的聲音;緊接著,一連串的腳步聲從一樓開始,逐漸往樓頂延伸。
女孩必須帶回醫院做隔離觀察和治療,孫翊和楊俊作為目擊者和接觸者也被一同先送去了醫院,以便確認是否有感染的可能。
通過分析研判,警方找到了那位故意傳播HIV病毒的男子。破開房門進入,男子還沒做出反應就被穿戴著防護用具的警員死死的按在了地上,確保他沒有二次反抗的能力。
審訊中,男子交代,是他自己交友不慎,被感染上了HIV。精神崩潰的他選擇了“破罐子破摔”,本著能拉幾個墊背的就拉幾個這樣的想法,每天晚上都去酒吧物色合適的目標。
做完審訊,男子也被送進了同一家醫院隔離。醫生檢查下來,確認他的病已進入中期,哪怕一場小小的感冒都能引起嚴重的並發症,從而要了他的命。
都說做了惡行就會有惡報,隔離的第四天,男子就因為吃壞肚子引發了腸胃炎。因為“HIV”病毒對人體免疫中樞係統的抑製,男子的病情迅速加重,當天就一命嗚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