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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懊惱的方略瞥了一眼那個已經斷了氣的潑皮,嚇得另兩個正在呻吟的家夥一哆嗦。
“老程,你沒事吧?”
程恒活動活動了身子,“拇指細的小棍子,這廝怎麼好意思拿出手?”
方略看了眼地上那根直徑起碼四公分的木棍,無語道:“沒事就好。”
“您且隨我等來吧。”那副巡檢看二人沒什麼事,便再度說道。
“行,不過…今晚的飯歸你們巡檢司管了。”
這是什麼奇怪的要求?
副巡檢懵了一陣,“好,好,自然沒問題。”
方略在穿越前,可是把全旅各營的食堂都幾乎吃了個遍的混吃小能手,有時候不得不說,蹭吃蹭喝會有一種別樣的愉悅。
在南城的巡檢司中,方略和程恒被仔細盤問了一遍。
仵作也查看了一番那個被刺死的家夥,“嘖嘖,這一刀直接捅進了腰子,不偏不倚。”
“多大點事,死了個潑皮,這叫為民除害。”還餓著肚子的程恒很不爽。
有聲音從不遠處傳來,“自然是無事的,依《大楚律》,懲惡揚善、見義勇為,當賞。”
方略覺得有些耳熟,便回首看去。
“是你?”
這不是自己剛穿越那會,帶人來追捕自己的那個巡檢司軍官麼?
“您這…”
顯然他也驚了,老相識啊。
“我還記得你,當時你可是窮追不舍啊。”方略打趣道。
“不敢不敢,下官隻是盡職罷了。”
“你是這兒的巡檢官?”
“正是在下,”這巡檢官作揖道:“下官許良平,南城巡檢司第五隊的巡檢官。”
“嗯,本官方略,神武衛第一營的都知。”
瞬間許良平就有些小嫉妒了,若不是那天救駕,這人怎可能平步青雲?一個來路不明的家夥搖身一變就成了六品官。
“那下官多謝方都知見義勇為了。”許良平淡淡道。
方略就知道這家夥會嫉妒,問題是那天的刺客有幾十號人,若不是自己帶了自動步槍,憑你帶的十來人也是杯水車薪啊。
“哎,先前來的時候,那副巡檢可是答應管飯的哦。”
許良平:“……”
“罷了罷了,打趣而已,”方略笑了笑,擺手道:“我朝律法中,見義勇為怎麼判的?”
“如此劫財行竊之人,皆得捕係以送官司。若持械拒捕,則其捕者可格之,亦可殺之,捕者格殺不問,”許良平解釋道:“捕殺偷兒一人、賞銀十兩,捕殺賊人一人、賞銀二十兩,若是多人協力,則均分之。”
想不到這三個家夥還值30兩銀子?
他頷首道:“甚好,懲惡揚善、弘揚正氣,實乃興國之道。”
曆朝曆代的律法對於見義勇為都是相當支持的,往往不會受到懲處,還能領賞。倘若在捕殺賊人時立功,甚至可能破例收入衙門做吏員。
…
領到了自己與程恒應得的30兩賞錢後,方略和他隨便在秦淮河畔尋了家酒樓吃飯,順帶欣賞一番燈火闌珊的景致。
“若是傷處有恙就直說,咱們去醫館看看。”方略還是不放心,便對程恒道。
隻見他活動活動了胳膊,微微昂首道:“這點小傷尚不如在邊軍時上官們抽打來的狠,少爺放心,我無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