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時的葉思遠,被高壓電打掉了雙臂,就是陳諾現在的年紀。
還是那麼小的一個男孩子。
我想,要是陳諾被高壓電打掉雙臂,我會怎麼辦?
天啊!!我一定會發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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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銷結束以後,因為銷量好,區域經理送了我一盒巧克力,我很開心,尋思著晚上拿去送給葉思遠吃。
咦?為什麼我會第一個想到他呢?以往這時候,我都是先想到婉心的。也許是因為……婉心要減肥,不吃巧克力的緣故吧,我在心裏為自己找了個答案。
我回到學校的時候,食堂裏已經沒什麼菜了,我去小飯館炒了三個菜,提著去了葉思遠的寢室。
我已經連著去了四天了,這天是第五天,很有點熟門熟路的味道。
葉思遠替我開了門,他的臉色不太好看,我問他:“怎麼了?腳痛了?”
他搖頭。
我又問:“你室友呢?”
他說:“今天是周末,他們去市裏逛街吃飯去了。”
Q大在城郊,去市裏麵坐公交得40分鍾,平時大家都不怎麼去,到了周末才有時間出去逛逛玩玩,上大超市買東西。
“他們真是,你都不方便還把你一個人落寢室裏。”我一邊說,一邊往葉思遠的桌子上擺放飯盒,“葉思遠,吃飯吧。”
他坐在那兒沒動。
我推了一下他的肩膀,說:“傻啦?吃飯了。”
他突然朝我吼起來:“誰說我不方便的!我一個人方便得很!我什麼事都能自己做!!”
我嚇一跳,說:“你朝我吼什麼呀!我知道你什麼事都能自己做,你這不是腳受傷來著麼。”
他站了起來,居高臨下地看著我,那麼高的一個人站我跟前,還是很有壓迫感的。
他說:“我腳已經差不多好了,從今以後,你都不用過來了。”
“好了?”我有點疑惑,低頭看看他的腳踝,藏在褲子和拖鞋裏,看不出來好沒好,我說,“你能自己吃飯了?”
“是。”
“也能自己寫字了?”
“對。”
“那你馬上吃給我看。”我抱起手臂,抬頭看著他。
葉思遠抿著嘴唇朝我看了一會兒,真的坐到了桌子跟前,抬起右腳擱上桌,大拇腳趾和食趾夾住了飯盒上的勺子。
他的右腳踝還纏著紗布。
他平時都是用右腳拿筷子吃的,我在網上的照片上看到過。按理說,拿勺子要比拿筷子更簡單,可現在,我看著他腳趾夾勺子的樣子,疼得額頭上的汗都冒出來了,嘴裏卻是咬著牙一聲不吭。
葉思遠用勺子兜起一勺飯,身子壓下去,腳趾顫顫巍巍地把勺子送到了口裏。吃了一口,他立刻坐直了身子,放下了腳,抬頭對我說:“你看,我能吃飯了。”
然後,他就愣住了。
因為我已經哭了。
我一邊哭,一邊說:“葉思遠你這個笨蛋,你逞什麼能啊!腳疼就腳疼唄,醫生都說要一個多禮拜才能好呢,你這才5天,硬撐什麼啊!”
他看著我,也沒說話,過了一會兒,他歎了口氣,說:“陳桔,我是覺得,咱們這樣下去,不好。”
我淚眼朦朧地看他,問:“怎麼不好了?”
他說:“我們兩個不合適。”
我瞪大眼睛看著他。
他低著頭,想了一會兒,又抬頭看著我,眼神帶著哀傷,說:“你看,我沒有手,是個殘疾人,你這麼漂亮一個女孩子,和我在一起,不合適。”
我傻了,說:“葉思遠,你都在想些什麼呢?誰說要和你在一起了?”
他的臉一下子就紅了,臉色變得很尷尬。
我抹掉眼淚,冷笑了一下,說:“葉思遠,你聽好。咱們倆要不要在一起,那是我說了算,我陳桔,這一輩子還沒被哪個男人拒絕過呢!這幾天你腳受傷,我照顧你,喂你吃飯,幫你洗衣服,那是我學雷鋒做好事!誰叫你是殘疾人呀!等你腳好利索了,你想找我還找不見呢!別廢話了,先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