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欣妍問道:“你確定有人已經購買了韓文開的那百分之二十的股權!”
“我覺得韓文開這個人不到最後一無所有是不會走上絕路的!”王洪斌說道:“那個人不出來主張權利隻是時機不合適而已!我們要想辦法逼他出來,如果逼不出來我們就讓他永遠攥著那些股權永遠別出來了”
朱俊說道:“王律師,你的意思是先和韓家人達成協議,然後在工商局備案發出公告。如果三個月沒有人提出異議,那麼華宇集團將會順利收購韓文開的股份。這樣再和錢氏集團合作就可以獲得新公司的絕對主導權!”
“正是這樣!這件事我們要做在明麵上,所以我建議朱律師還麻煩你和許總再去s市一趟和錢氏集團談一下,把我們的意思說清楚。如果錢江同意,我們可以答應在收購了韓文開的股權以後給他新公司不低於百分之四十的股權,不知道許總但是意思如何!”
“這個建議很好!那就麻煩你和朱律師重新起草一份協議,我明天就去s市!”
王洪斌又拿出一份起訴書交給了許欣妍:“我這幾天起草了一份起訴書,是針對那家惡意中傷許總和楚總網站的。不過有些證據還不充分,比如洛芯女士的證詞以及那位被搶走孩子對我身份等等。許總,這件事可能也需要您和楚總親自去搞定!”
“起訴網站?”
“是的!他們轉發的文章裏有很多都是臆斷,此外還有很多攻擊性和侮辱性的語言,我已經把這些文章都下載了,並且保留了所有的證據。我還查到第一篇文章也就是攻擊性最強的那篇文章的作者是一個極端女權主義者,她的主張不是男女平等,而是要女人淩駕於男人之上,別說男人就連很多女人都不讚同她的觀點。我相信她很可能是被人利用了。以前她就因為一起名譽侵權案件被判了在網上禁言。我打算把她作為第二被告,這樣的話,隻要有洛芯女士的證言,我們的勝率達到百分之八十!”
“可是我不想告他們!”許欣妍說道:“我不想把這件事擴大化,也不想因為這件事給公司造成更大的影響!”
“當然,起不起訴的決定權在許總和楚總。可是如果你們退縮的話,我想他們還會發起第二輪第三輪輿論攻擊的。至於對公司的影響我個人認為並不會太大,因為華宇在地產界這麼多年口碑絕不是一兩篇文章就可以摧毀的。你和楚總又不死演藝界明星,隻有他們才需要特別注意這種事情的影響。舉個例子,現在很活躍的某個企業家經常更換女友,但是他的企業絲毫也不會因此受到影響!但是如果我們不起訴任他們攻擊的話,結果就不好說了!我認為我們還是應該進入訴訟程序,如果對方主動認錯我們可以在開庭前撤訴。”
許欣妍說道:“這件事我還要和我丈夫商量一下!”
王洪斌對自己今天的表現很滿意,因為他注意到許欣妍今天一直在看著自己,目光中除了讚許還有點別的,那種感覺好極了。尤其是從會議室出來的時候,許欣妍對他說:“王律師,辛苦你了。你也要照顧好自己,別太操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