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了下,昨天找人專門寫了份合同,在上麵把你的股份和義務全都注明了,反正你現在沒什麼事做,就先把合同簽了吧。”
本來林熙想要說些什麼,卻被趙國棟打斷,然後從一旁的抽屜裏拿出早已準備好的合同,然後推到林熙身前,又拿出一隻簽字筆遞到林熙手中:“小熙,我知道要說什麼,也明白你的心意,可你要是不簽這份合同,這家廠子我是真的不敢要,這已經不隻是我們兩家交情的事情,你明白我的意思麼?”
看到趙國棟頗為認真的神色,林熙知道他已經是鐵了心,而一個憨厚漢子鐵了心的事情,隻怕是十頭牛也拉不回來。
再說了,趙國棟是一個老實人,老實人的心眼都比較直,承受能力也比較脆弱,如果林熙真的不求回報,甚至都不要趙國棟還那二十萬塊錢,估計這件事情能趙國棟心裏壓一輩子,就連晚上睡覺都不踏實。
想到這裏,林熙稍作沉吟片刻後,拿起那份合同從頭到尾的看一遍,可隨著時間的進行,他的眉頭蹙的越深,到了後麵都懶得看下去。
因為在那份合同上麵,不僅表明林熙占了百分之七十的股份,就連這個廠子都在名義上是林熙的,也就是說,如果簽下了這份合同,趙國棟和廠裏的其他人,就全都是給林熙打工的工人,而且林熙還是個甩手的掌櫃,隻要等著年底分紅拿錢就行。
這麼好的事情換做別人來簽這份合同,估計能樂的幾天幾夜睡不著覺,可到了林熙手上,他卻怎麼也簽不下去,如果他真的簽了這份合同,那就對趙國棟太不公平了。
彼時,林熙將手中的簽字筆往說子上一扔,然後指著合同上的條款直接說出了心中的疑惑:“姐夫,你擬的這份合同是不是有些不合理啊,我這還什麼都沒做,怎麼能拿百分之七十的股份呢,這對你也太不公平了,不行不行,這合同我簽不了。”
聽到林熙的話,趙國棟輕輕搖了搖頭,再次將簽字筆遞給林熙,並說道:“小熙,你想說什麼我都明白,可你要是不簽字的話,這家廠子我是不能要的,也是不敢要的,大不了我再把廠子盤出去,再把錢全都退給你。”
頓了頓,趙國棟忽然變得語重心長起來:“再說了,就算你在上麵簽了字,這廠子不還是我來經營嘛,最多不過年底的時候你多分點紅,那又有什麼大不了的,咱們都是一家人,這錢在誰手上不都一樣嘛,難道我和你小貝姐有點什麼事,你還能看著不管?我讓你簽這份合同,就是想求個心安。”
作為一個憨厚的老實人,趙國棟在勸人方麵沒有絲毫技巧,翻來覆去就是那麼兩句,就是說他最笨也不為過,可盡管他的說服力不強,但林熙還是明白他的意思,誠如趙國棟所說,他不過是求個心安而已。
深深看了趙國棟一眼後,林熙沒有再繼續爭執下去,而是直接拿過那份合同,在簽字的地方寫下了自己的名字,而從這一刻開始,這份合同就已經具備了法律效應,就是想改也改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