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毛筆(2 / 2)

而且還有研究表明:毛最早筆產生於我國新石器時代,我國使用毛筆寫字作畫的曆史也已經有數千年之久,彩陶上的圖畫和紋樣應當是由毛筆描繪在初胚上的。

盡管專家學者都已經推斷出毛筆的具體來曆,但至今最多的認可的,卻還是蒙恬創造毛筆,並流傳下來一個很有意思的傳說故事。

公元前223年,秦國大將蒙恬帶領兵馬在中山地區與楚國交戰,雙方打得非常激烈,戰爭拖了很長時間。

為了讓秦王能及時了解戰場上的情況,蒙恬要定期寫戰況報告遞送秦王,那時人們通常是用分簽蘸墨,然後再在絲做的絹布上寫字,書寫速度非常很慢,而且那種筆十分的堅硬,墨水蘸的少了,寫不了幾個字就得停下來再蘸,墨水蘸多了又直往下滴,甚至會把非常貴重的絹給浪費了。

因為蒙恬以前就萌生過改造筆的念頭,而這次又要寫大量的戰況報告,所以他的這個願望就越來越強烈了。

戰爭的間隙中,蒙恬喜歡到野外去打獵,有一天他打了幾隻野兔子回軍營,由於打到的兔子多,拎在手裏沉沉的,一隻兔子尾巴抱在地上,血水在地上拖出了彎彎曲曲的痕跡,蒙恬見了心中不由一動:“如果用兔尾代替普通的筆來寫字,不是更好嗎?”

回到營房之後,蒙恬立刻剪下一條兔尾巴,把它插在一根竹管上,試著用它來寫字,可是兔毛油光光的,不吸墨水,在絹上寫出來的字斷斷續續的,不像樣子。

蒙恬連續試了好幾次,卻還是以失敗告終,他一氣之下就把那支“兔毛筆”扔進了門前的山石坑裏。

但蒙恬並不甘心失敗,仍然抽時間琢磨其他別的改進方式,卻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辦法。

這一天,他走出營房,想透透新鮮空氣,走過山石坑時,他又看到了坑裏那支被自己扔掉的“兔毛筆”,蒙恬將它撿了起來,用手指捏了捏兔毛,發現兔毛濕轆轆的,毛色變得更白更柔軟。

蒙恬大受啟發,馬上跑回營房將它往墨汁裏一蘸,兔尾這時竟變得非常“聽話”,不僅吸足了墨汁,而且寫起字來非常的流暢,字體也顯得圓潤起來。

原來,山石坑裏的水含有石灰質,經堿性水的浸泡,兔毛變得柔順起來,由於這支筆是由竹管和兔毛組成的,蒙恬就在當時流行的筆名“聿”字上加了個“竹”字頭,把它叫做”筆 今日簡寫作“筆”。

因此毛筆中有其最為著名的一種毛筆,即“蒙筆”,又稱“蒙恬精筆”、“侯筆”,而侯筆即侯店毛筆,古稱“象筆”,其筆長杆硬,剛柔相濟,含墨飽滿而不滴,行筆流暢而不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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