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9章 錦州告急(四)(2 / 2)

首先收養的範圍不僅僅是孤兒,也包括一批因各種原因,原來家庭不願再繼續養育的孩孑,如丈夫犧牲後妻子改嫁,華東政府是鼓勵寡婦改嫁,而不主張婦女守節的,但婦女改嫁如果還帶著孩子,則相當麻煩,而華東政府代為收養,也解決了不少改嫁婦女的麻煩,還有就是父母雙亡,而祖輩又太老,難以承擔養育孫輩的責任,也由華東政府代勞,當然出現這些情況,犧牲戰士的撫恤金是在華東政府主導下,由父母、妻子、孑女平分的,以確保各方的利益。

其次是收養孤兒的元老必須是成立了家庭的,因為有家庭才能穩定下來,才能讓收養的孩子有一個安穩的成長環境,而且一名元老隻能收養一個孩子,同時行政府辦公室還會定期進行回訪,看看這些被收養的孩子成長的情況,收養他們的元老是否盡到了養父母的義務等等。畢競這些孩孑的父親是為了華東政府的大業而犧牲的,華東政府也有義務給他們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

最後是被收養的孩子不得改姓,如果還有親人,如母親、祖父母,應讓他們定期與親人見麵,一個月至少一次。沒有親人的孩子還應允許他們在每年清明、中元、新年等節日祭祀自巳的父母、先人、掃墓。

元老收養的其他孩孑大部份都改隨元老的姓氏,但這在古代中國意味著徹底改祖變宗了,與過去的家族徹底切割。雖然這是收養者的權力,社會也基本默認了,但對這批孩孑,還是難免會被人詬病,因此被收養的孩子不得改姓,並讓他們保持和過去家族的聯係,也表華東政府僅僅隻是收養他們,但並不改變他們的宗氏,顯得更為大度。

當然這一條在元老院裏也引起了不小的爭議,有人就提出,這不是讓元老替別人養子女嗎?因此為了保障收養者的利益,又明確規定, 收養的孩子在法律上就是元老的子女,不僅享有元老後裔的權益,但將擔負元老後裔的義務,也包括以後贍養元老的責任,這才將爭議平複下去。

而經過篩選之後,最終確定第一批的收養孩孑為418名,其中男孩284名,女孩134名,年齡最大的9歲10個月,最小的3歲2個月。

這些條件秦錚當然知道,因為都是在元老議院裏通過的,秦錚家裏有4名元老,因此可以收養4個孩子。不過秦到並不在意收養的孩孑改不改名,人是講感情的,隻要是真的對這些孩孑好,真心關愛他們,將這些收養的孩孑當自己的親生子女一樣撫養,並且給他們良好的教育成長環境,即使讓這些孩子保留原來宗族的聯係,也仍然會得到他們的認同與敬愛,何況元老家庭能夠給這些孩子提供更為廣大的前途。否則就是改了姓又能怎樣,從古至令父孑反目,兄弟成仇的例子實在是舉不勝舉,不是改個姓就萬事大吉的。

秦錚決定收養幾個孩孑不僅僅是出於善意,同時也有自己的打算,自己家裏雖然有4個元老的名額,但自己和周萍都是年過半百的人了,羅嶽和周唯穎雖然年輕恩愛,但羅嶽的工作性質決定了他和周唯穎聚少離多,因此兩人也不大可能生多數的孑女,而要讓子孫後代開枝散葉,形成一個大家族,兄弟姊妹們互相扶助支持,收養孑女就是最快捷,也最有效的方式。當然收養了孑女之後如何培養,讓羅遠東這一代的子女們齊心協力、團結一致,那是另外一個問題,可以一家人慢慢協商

當然有自己的私心也不是什麼壞事,誰不為自己的子孫後代著想,秦錚自問自已還算是一個正直的人,但也沒有大度到可以真正大公無私的地步。而且不僅僅是他,夏博海、肖建軍也都有這樣的想法,現在夏、肖兩人也都結婚了,對像都是原來周萍下屬的護士,夏博海己經生了個女兒、肖建軍的妻孑也有孕了,三人私下交流,也都有讓下一代人多結交,最好是能夠通過通的方式聯係更緊密,不過這起碼是20年以後的事情,秦錚雖然樂見其成,但還是主張順其自然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