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了吧?”林汐一改往日冷冰冰的麵孔,笑嘻嘻地坐到雪白的餐椅上,向服務員要了一瓶礦泉水,遞給他:“喝點水吧,看你滿頭大汗的。”
商場裏溫度並不低,我一溜小跑地跟著她,額頭也少許滲出了些許汗珠。
“怎麼,還要吃飯。”我放下手中的東西,狂飲著礦泉水。
“你看都幾點了。”林汐抬起雪白的玉手,晃了晃蔥白似胳膊上金燦燦的手表。現在,有身份的人都把帶手表作為一種時尚,而象我這樣的,有個手機看時間就足夠了。胳膊腕上套著一堆生鐵,也不嫌沉重。時代真是不一樣了,記得小時候,他們經常把戴手表的人稱作土老冒。
“路遠。”她眨巴著長長的眼睫毛,語氣有些戲謔地說:“逛了一下午了,你應該請我吧。”
啊,原來她轉到這,就是為了讓我請她吃飯。林汐叫了一聲我的名字,這也是她第一次正八經兒的叫我的名字,我聽起來很不習慣。
“我給你拎了一上午的包,怎麼還要我請你?”我本能地脫口而道。不是我吝嗇,不論是她還是誰,請客是小事,關鍵是這地方太高檔了,衝著這些衣服,飯菜肯定便宜不了,走的時候太匆忙,我兜裏的錢估計超不出二百大洋。
“難怪別人說你呆頭呆腦的,真的不知道怎麼巴結上司。”林汐譏笑我。
“生就的骨頭……”我順著她。別人說我呆頭呆腦?我怎麼沒聽過,我覺得我在別人的印象裏絕對不至於是這種形象,估計是她自己妄為的吧。
“怎麼,你不想請我,給你買了那麼貴的……。”林汐開始有點小肚雞腸。
“不是,不是那個意思,我應該、應該,不過,這個地方的東西又貴又不合口味。”我給她解釋,索性,男子漢的自尊也不要了,不請客總比請了客沒錢付帳尷尬要好些。
“哼!”林汐聽了這話看樣子很不高興,她的墨鏡後麵的眼睛我看不到,想象中一定很難看,死死地盯著我,“再貴也貴不到兩個人消費一瓶1573的程度。”
天呐!她還記著我和袁紫衣喝1573這茬呢。
“可是我兜裏真沒帶太多的錢。”我可憐巴巴地說。
“少廢話。”林汐說,“這又不是什麼高消費的地方,一份牛排和一杯可樂你都請不起呀?”
“行,行。”我趕緊說。再不說行,也太不男人了。
而這時,我忽然感覺到我和林汐的距離並不是想象中的那樣遠。
我和林汐各要了一份牛排,她要的是可樂,我則是白水,我不喜歡可樂的那種味道。
對於吃西餐來說,是有講究的。從酒菜的搭配及刀叉的使用到握杯喝湯的方法,有一整套繁複的禮儀,相當的麻煩。在北京的時候,很多人習慣於吃西餐,一般的情況下,除了必須外,我基本不去。那種七分熟的牛排不好下咽不說,邊吃還得邊看其他人的臉色,生怕自己的動作不規範而鬧出笑話。而且,大夥聚在一起吃西餐的時候,都吃的很少,我就從來沒有吃飽過。
幸好,這隻有林汐我們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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